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常武刚来安康督导检查“四个必须”贯彻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5日 来源: 【字体:

69日至10日,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常武刚带领法制总队长四级高级警长秦素涵、一级警长张军锋到我市开展“四个必须”执行情况明察暗访和调研检查工作。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维护与检查组座谈交流,听取了检查组工作情况反馈。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文浩,法制支队支队长曹建康参加检查活动。

检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用陪同、不听汇报、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调研检查。常武刚一行先后来到旬阳县公安局小河派出所、城关派出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案管中心,汉滨分局江北派出所、城郊派出所、西城派出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围绕“警情、系统、场所、视频、案卷、台账”等执法要素,随机抽取警情、案件,核查系统录入、网上办案质量、办案场所管理使用等情况,查看“四个必须”、“三个当场”执行情况,详细了解了安康执法辅助“APP”和“智慧法制”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情况。

常武刚副总队长充分肯定了安康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执法“四个必须”工作成效。他要求,一要继续狠抓“四个必须”规定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厅“146”工作部署,充分认识“四个必须”规定对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案管中心、案管室实体化运行,落实案件、警情每日巡查通报和警情日清零制度,提升执法监督管理水平。二要加强执法办案场所规范管理使用要积极推进派出所办案区智能化升级改造,依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管理平台,加强对一线执法办案场所、执法视音频网上巡查,定期开展执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专人看管等工作细节,坚守执法安全底线。三要严格落实受立案“三个当场”。要把受立案工作作为提升执法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的有效手段,认真贯彻执行受立案“三个当场”规定,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的新期待。

检查期间,旬阳县公安局、汉滨分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参加了检查反馈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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