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公安局推行“55212”模式深化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4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岚皋县公安局推行55212模式深化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近年来,岚皋县公安局聚焦民意引领,坚持问题导向,把社会化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推出了54项便民利民措施,深入开展社区双十警务工作模式,搭建情报信息收集六圈平台,推行55212工作法,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奖惩考评机制,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目标。三年来,组建各类小帮手2200余人,排查化解小矛盾2100余起,查办各类小案件1015起,排查整治小隐患1600余处,有效防止了民转刑案件130余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确保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连续5两率一度测评名列全省前列,连续5年保持全省信访三无县平安建设先进县称号。

    加强领导,用好五种力量。针对矛盾纠纷成因复杂,易发多发,涉及各方利益纠葛,该局充分调动利用各种资源,依靠群众、基层组织、行政、司法和法制5种力量,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形成上下贯通、衔接联动、齐抓共管工作合力。一是用好群众力量。培养选树一批信息员”“情报员和善做群众工作的调解能手”“谈判专家,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理。二是用好基层组织力量,坚持警力下沉,配齐村(社区)警务室警务力量,把排查化解小纠纷作为社区民警主要工作任务纳入考核。三是用好行政力量,坚持部门联动,按照当调则调、调裁结合、解决问题的原则,扎实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由行政主管部门对矛盾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分清是非,争取调解处理。四是用好司法力量,坚持预防为主,聘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扎实开展普法工作和政策咨询宣传,依法指导群众解决矛盾。五是用好法制力量,坚持依法解决,健全法律援助工作参与处置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引导当事人快速、高效进入诉讼程序,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主动出击,做到五个及时。针对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医患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引发各类矛盾呈易发多发态势,民转刑案件随时可能发生。如果一些小矛盾、小纠纷长期得不到重视,小问题、小隐患得不到解决,很容易就酿成大冲突、大案件。对此,县局高度重视,关口前移,以十小警务活动为抓手,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具体来说,就是做到5个及时,一是及时发现,灵通情报信息;二是及时介入,引导事态发展;三是及时出警,防止矛盾激化;四是及时调查取证,依法管控局面;五是及时处理,妥善解决矛盾。其核心是,规范矛盾纠纷调处程序,立足于早,解决于小,牢牢把握住工作的主动权。

    建强队伍  提升两个能力。该局扎实开展学习教育、业务培训和工作实践,全面提升基层民警两个能力。一是提升对社会动态信息的发现能力。充分利用辖区的信息员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动态情况,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和不安定因素信息,对辖区人、屋、车、场、网、校等进行详细的排查登记,分类建立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邀请社区干部、信息员”“情报员参加的各类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信息研判会,对研判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梳理归类,落实相关人员跟进工作,随时掌握发展动态,及时调处解决,消除不稳定因素,实现了发现得早、化解得了、处置得好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二是提升对社会动态管控能力。县局制定完善矛盾纠纷及信访问题排查管控调处制度,健全现场调解、警务室调解、派出所调解三级矛盾纠纷处置机制,实行分级关注管理。对一般矛盾纠纷,由社区民警现场进行调解处理;对有可能升级为治安案件、信访案件的纠纷,由派出所分管副所长进行调解处理;对可能升级为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所长要亲自上手主持调解,真正做到准确把握、提前应对、及时化解、妥善处置

    高效调处  用活十二种调解方法。该局多措并举,因事制宜,灵活使用矛盾纠纷调处12一是提前介入法,对矛盾纠纷做到早介入、早控制;二是情绪掌控法,对情绪不稳定、言词激烈的适当冷处理,待情绪稳定后再调解;三是真情感触法,在当事人立场上说看法、提建议、想措施,将心比心,以情感人,情、理、法相结合;四是点面结合法,抓住矛盾纠纷的主要方面,找出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点,引导当事人逐步达成一致;五是部门联动法,对涉及面广的矛盾纠纷,整合综治、信访、司法、人社、民政等部门资源力量,多调联动,共同化解;六是依法施教法,对法纪观念淡薄的特殊当事人,加强法规条例的宣传,依法对其教育感化;七是排忧解难法,全面了解当事人的困难和诉求,协调解决其生活中确实存在的实际困难;八是公正评判法,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公平公道地予以调处;九是巧借外力法,选择一个双方都敬重或顾忌的中间人出面调停,起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效果;十是实地勘验法,对需要核清事实的,通过实地拍照、清理、丈量、查阅档案资料等方法进行调查取证,使双方当事人对争议问题达成一致;十一是以案说理法,运用类似案例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引导,用身边的案、身边的事来教育身边的人;十二是回访监督法,对已调处的重点纠纷,定期回复,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确保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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