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综治办 安康市公安局
关于全面推广摩托车、电动车GPS防盗
系统建设应用的指导意见
各县区综治办、公安局(分局),市综治委社会治安专项组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省《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的相关部署要求,现就深化我市综治平安建设,有效预防盗窃电动车、摩托车等可防性案件高发,在全市范围推广安装摩托车、电动车GPS车辆防盗系统(以下简称“行车卫士”)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推广应用摩托车、电动车安装“行车卫士”,不但是侦破电动车、摩托车被盗案件的有效途径,更是深化“平安安康”建设,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举措,通过推广安装“行车卫士”,不断增强广大摩托车、电动车车主的防盗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盗窃摩托车、电动车案件,有效打击盗窃摩托车、电动车违法犯罪活动,有效下降盗窃摩托车案件20%以上,着力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二、功能原理
摩托车、电动车安装“行车卫士”是依托移动通信运营商基站网络信号的定位终端,每个终端内装有一张具有唯一编号的SIM卡,车主在摩托车、电动车内安装车辆防盗器后,个人下载“行车卫士”手机客户端软件,注册后登录使用。终端通过检测车辆电门信号(ACC),用户正常停车后自动进入防盗告警状态,终端检测到车辆发生震动或电源移除时会自动向车主手机发送提示短信,提醒车主进行查看。车辆被盗或丢失后,车主可通过电脑或手机自主查询车辆所处位置和行驶轨迹;移动通信运营商或公安机关通过互联网建立整个系统监控后台,可实时显示所有安装“行车卫士”摩托车、电动车的停放位置,查询一定期限的行驶轨迹。主要有六大功能如下:
1、异常振动报警。在钥匙未插入钥匙孔的情况下车辆发生振动,系统会发送一条短信到车主手机,通知车主车辆发生异常振动。
2、实时定位跟踪。车主和公安机关可通过短信、手机、电脑查询车辆实时所处位置信息。
3、短信越界报警。车主可在系统设定行驶范围,当车辆行驶过程中超出预设范围,系统会通过短信立刻通知车主。
4、低电断电报警。为防止犯罪分子损坏或取下终端电源,系统设置了终端电池电压低或被切断时,系统自动报警,迫使盗窃嫌疑人放弃行窃。
5、车辆轨迹查询。使用密码登陆系统,可实时查询车辆被盗后行驶和停放轨迹。
6、被盗保险理赔。由移动通信运营商与保险公司衔接,安装“行车卫士”用户可配套购买防盗保险,当车辆被盗后公安机关未在规定时间内破案的,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三、目标任务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社会资源,积极推广摩托车、电动车安装“行车卫士”工作,提升摩托车、电动车的防盗技防水平,实现盗窃摩托车、电动车案件下降20%以上的总体目标。
四、工作措施
(一)主动协调,确保社会宣传到位。从方便群众安装和保障公平竞争出发,“行车卫士”安装工作由移动、联通两大运营商同时推广展开。两家运营商分别确定各自的设备产品及推广方式,群众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性安装。各县区要协调各运营商开展安装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摩托车、电动车车主充分认识安装该产品的必要性,主动申请安装。
(二)调查摸底,确保方便群众到位。各县区要迅速组织村组干部、社区民警、群防群治力量,扎实开展排查、走访,逐家挨户上门核查摩托车、电动车基本情况、落实车辆信息登记、推广宣传“行车卫士”安装工作。要借助摸排走访告知群众安装地点、时间及需要携带的证件。
(三)组织培训,确保安装调试到位。各县区要在辖区内合理设置安装点,采取实名制方式安装,每个安装点安排力量配合运营商,进行身份核对,告知车主“行车卫士”使用须知(即车主收到车辆异常短信后,立即对车辆状况进行核实,并向公安机关报警)。要组织民警学习和培训,了解“行车卫士”防盗系统手机平台、互联网平台使用方法,“行车卫士”防盗系统终端报警须知及使用方法等内容。
(四)注重方法,确保安装推广到位。各县区要采取先易后难、先集中后零散的方法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行车卫士”推广安装工作。重点抓好城区、重点乡镇等区域,企业、机关部门、学校、电摩车销售点等场所“行车卫士”推广安装工作。一是深入居民小区、学校、广场、繁华街道设点,针对不同群众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推广安装;二是深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推广,鼓励单位集中组织职工安装“行车卫士”;三是深入各电动车、摩托车营销点推广,争取新购车辆安装“行车卫士”销售。
(五)快速反应,确保警情处置到位。市、县(区)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各派出所接处警室要做好摩托车、电动车盗窃警情的接处警工作,快速详细登记警情要素,对装有摩托车、电动车“行车卫士”的警情要第一时间开展定位,实时追踪车辆轨迹,集中摧毁一批盗窃摩托车、电动车犯罪团伙,破获一批盗窃摩托车、电动车案件,追回一批被盗车辆。
(六)注重安全,确保信息保密到位。各县区对装有“行车卫士”防盗系统终端外网计算机,要确定专人管理使用。非因工作需要,一律不得查找电动车车主行走轨迹、定位。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行车卫士”能够降低摩托车、电动车被盗案件的发案,有利于盗窃摩托车案件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减少群众财产损失,是一项民生工程。各县区要坚持综治牵头、公安为主、移动(联通)公司配合、群众受惠的总体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行车卫士”推广安装到位。
(二)落实责任,强化协作。各县区在推广过程中,要落实各部门推广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定期召开推广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行车卫士”推广安装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同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想方设法拓展“行车卫士”推广渠道,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建立机制,强化考核。在推广应用过程中,各县区综治办、公安机关要积极会同辖区移动通信运营商,进一步研究制定“行车卫士”车辆防盗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和应用等方面的规范性制度,切实提高“行车卫士”的正常使用率,确保安装用户的使用率达100%;要强化日常指导,严格考核,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推广建设任务。市综治办、公安局将对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确保推广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四)灵通信息,加强报送。“行车卫士”安装推广中要随时关注用户反响及服务效果,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报送内容包括工作开展的主要做法、有效措施、特色亮点及取得的成效等内容,重大情况随时报送。6月20日前,各县区将推广“行车卫士”的责任领导及联系人报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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