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杨尚伟就安康公安机关探索建立并落实异地用警侦办涉黑涉恶案件新机制作出批示:安康市公安局严格按照中省扫黑异地用警要求,形成了涉黑恶案件“统一组织、异地用警、指定管辖、提级侦办”工作机制,为全市扫黑常态实践提供了指导性、操作性强的制度规范。省厅扫黑办应推广各地学习借鉴。杨尚伟副厅长充分肯定了安康公安机关在异地用警核查线索、侦办案件中的经验总结和实践探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康市公安局一手抓扫黑除恶治乱打伞破网等重点工作,纵深推进专项斗争,一手抓长效常治实战机制提炼总结,助力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培育市创建。在前期建立36项机制基础上,今年结合安康具体工作实际,先后探索建立了“一案一整治”“提升线索核查群众满意率”“治安混乱地区挂牌整治”“市县领导包抓”等系列工作新机制,形成了初具体系、实战可行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康公安之治”和“安康公安经验”。
通过异地用警,成功侦办了“安康高新11.10”“杨凌7.29”“蓝田6.25”等10余起涉黑涉恶案件,全面查清了43条涉黑涉恶线索。深入总结省公安厅交办专案侦办工作经验,建立了《安康市公安机关异地用警侦办涉黑涉恶案件新机制》,为异地用警侦办涉黑涉恶案件提供了基本遵循,以制度化、流程化的方式规定了异地用警侦办案件的适用情形,明确了提起和决定的程序,并对专案领导小组成立、专案组进驻侦查、警种同步上案、法检协作配合等作了详细规定。参加异地用警各单位,按照坚持统一指挥、坚持依法办案、坚持深挖彻查、坚持从严要求的工作原则,全力排除办案阻力干扰,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和经济基础,确保每起异地用警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均能依法公正高质高效侦办。
下一步,安康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杨尚伟副厅长的批示要求,围绕深挖根治目标,全面落实异地用警侦办涉黑涉恶制度规范要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到异地用警侦办涉黑涉恶案件全过程,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推动“长效常治”总要求在安康公安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