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荣立集体一等功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4日 来源: 【字体:

1月10日,在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到来之际,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励斗争,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表彰了一批公安英模和先进集体。安康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

近年来,安康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在市公安局党委和省公安厅法制总队的坚强领导下,紧盯法治公安建设目标,持续深化执法机制改革,大力实施“智慧法制工程”,倾力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安康品牌”。安康市公安局2次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连续10年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优胜单位;连续3轮被省委评为全省法治教育宣传先进单位。

他们坚持科技支撑,着力提升执法智能管控新水平提出“大数据+智能化+大整合”的思路,率先在全省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精细化、集成化、智能化建设,推动全市建成综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3个,组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专职管理队伍139人,完成了派出所办案区智能化升级改造,市、县、所队三级平台数据融合共享,安康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模式为全省公安执法办案场所实现数据共享、实时研判、智能分析、集成管理提供了生动实践。《安康市公安机关综合执法办管理中心升级改造指导意见》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执法制度。研发了安康执法办案辅助管理系统,建成云智办案通、智能笔录、语音转写、办案监督等子系统,建立了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将办案区管理、执法记录仪采集管理、案卷保管、光盘保管等执法工作纳入平台考评,实现了“案卷一张盘、物证一芯片、视频一体联”,形成了执法信息化的“安康标准”。安康执法办案辅助管理系统被公安部列为科技应用创新计划,荣获全省公安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安康执法辅助APP荣获公安部移动警务应用创新三等奖。

他们深化执法改革,着力构建执法监督管理新样板。大力推进县分局法制部门规范化建设,优化县级公安机关“两队一中心”(执法监督中队、执法管理中队、案件管理中心)组织架构,推动全市12个县分局实现了法制部门“两队一中心”建设,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建立了全市受立案工作“三个三”工作机制,指导全市建成标准化案管中心11个、案管室165个;建立了问题通报、会商研判、责任追究机制,有效促进了受立案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统筹“受立案”和刑事案件“两统一”两项改革,把受立案与刑事案件“两统一”职能整合到案件管理中心,实现了案件一口受理、一口监督、一口对外。建立了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安康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规定》被公安部评为优秀执法制度。深化法律实战练兵9名民警被市法学会聘为法治人才库首批法治专家,2名民警被公安部评为首批部级“训练标兵”,荣获全省公安民警法律实战大练兵团体三等奖。法制支队支队长曹建康同志被评为陕西省2019年“十大法治人物”。

他们坚守法治信仰,勇做公安法治建设践行者。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始终把服务中心工作放在第一位,把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作为一项核心任务来抓。从顶层设计到具体实施,制定了一系列文件,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意见,借助各种载体全力推进,并通过检查考核等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对打击犯罪、社会管理等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为执法实战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法律指导服务。承担的公安法制工作、执法规范化建设、法治宣传等工作成效显著,有力促进了公安中心工作。公安部先后15次推介安康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省公安厅执法规范化建设专刊50余次宣传安康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做法省公安厅先后3次在安康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中连续9年位居全省前列,提升了安康公安工作美誉度。近年来,法制支队先后获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两大工程一个升级”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荣立集体二等功两次、集体三等功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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