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荣获陕西省行政执法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8日 来源: 【字体:

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表彰全省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市公安局荣获“全省行政执法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市公安局以建设法治公安为指向,以“智慧法制”为引领,紧紧围绕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取得显著成效,各级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得到显著提升。安康市公安局连续十年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优胜单位”。20206月,安康市公安局再次被公安部命名为市级全国执法示范公安局。

下一步,安康市公安局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抓好“三项制度”工作的落实,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推动行政执法再上新水平,为建设法治安康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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