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三个精准防范”攻坚战工作情况通报(八月)
各县区公安局、分局、局属有关各部门:
现将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三个精准防范攻坚战”8月份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8月份全市公安机关“三个精准防范”攻坚战深入推进,“民转刑”、“盗抢骗”和重点人员暴力命案持续下降。全市共立刑事立案301起,月比下降24.6%,同比下降27.8%,“盗抢骗”七类侵财案件月比下降30.5%,同比下降3.0%,未发生重大“民转刑案件”和重点人员暴力命案。
(一)精准防范‘民转刑’案件方面。本月共摸排矛盾纠纷410起,群众矛盾纠纷报警645起,共计化解矛盾纠纷1025起,全市立发生杀人案件2起,月比上升100%、同比下降67%,立伤害案件4起,月比下降56%,同比下降69.2%,未发生因矛盾调处不力导致重大“民转刑”案件。岚皋、旬阳、石泉、紫阳通过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效防范多起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重大矛盾隐患。
(二)精准防范“盗抢骗”案件方面。本月,全市共计立七类侵财案件223起,月比下降28.8%,同比下降34.4%。除宁陕月比、同比上升外,其余县(区)均呈现下降趋势。在案件分类上,全市共立抢夺案件4起、诈骗案件81起,入室盗窃案件69起、盗窃机动车辆案件23起、扒窃案件14起、盗窃车内财务案件11起。平利县公安局构建“三大技防”、开展街面动态巡防、加强社区基础防范,深入推进“盗抢骗”案件防范工作。旬阳县公安局建立健全“135”工作模式(一项机制、三道防线、五项制度),构建起预防打击电信诈骗新常态。 石泉、宁陕、岚皋等县积极防范多起电信诈骗案件。本月各县分局七类侵财案件及升降比列如下:
宁陕:立侵财案件11起, 月比上升30%,同比上升3.3%
汉滨:立侵财案件102起,月比下降1.4%,同比上升15.6%
高新:立侵财案件15起,月比下降45.5%,同比下降28%
恒口:立侵财案件6起,月比下降65.2%,同比下降65.2%
汉阴:立侵财案件22起,月比下降15.6%,同比下降50%
石泉:立侵财案件9起,月比下降46.7%,同比下降61.9%
紫阳:立侵财案件17起,月比下降4%,同比下降11.1%
岚皋:立侵财案件3起,月比下降87%,同比下降83.3%
平利:立侵财案件7起,月比下降26.7%,同比下降50%
镇坪:立侵财案件2起, 月比下降67%,同比下降81.1%
旬阳:立侵财案件20起,月比下降36.6%,同比下降44.6%
白河:立侵财案件9起,月比下降33.3%,同比下降14.3%
(三)精准防范重点人员暴力命案方面。8月份全市共新增重点人员37人,累计8002人,落实“一人四管”措施8002人。各县分局重点人员管控情况如下:汉滨摸排登记管控1127人;高新摸排登记管控136人;恒口摸排登记管控146人;汉阴摸排登记管控1268人;石泉摸排登记管控693人;宁陕摸排登记管控181人;紫阳摸排登记管控163人;岚皋摸排登记管控508人;平利摸排登记管控313人;镇坪摸排登记管控274人;旬阳摸排登记管控1462人;白河摸排登记管控1551人。
在精神病人管控方面,紫阳县公安局建立完善滚动核查机制,旬阳县公安局建立完善分类分级管控机制,宁陕县公安局建立完善有奖监护机制,汉阴县公安局建立筛选随访机制,并防范多起疑似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苗头事件。本月,全市共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警情17起,护送到专业医院救助11人。6月份以来,全市共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警情184起,护送精神病人到专业医院救助71人,未发生重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命案。
(四)推行技防应用方面。本月,全市共推广安装摩托车电动车“GPS”防盗系统车辆5435辆,共计破获摩托车盗窃案件18起。其中,汉滨安装180辆、高新安装340辆、恒口安装15辆、汉阴安装1850辆、石泉安装69辆、宁陕安装73辆、紫阳安装516辆、岚皋安装72辆、平利安装1050辆、镇坪安装83辆、旬阳安装574辆、白河安装613辆。恒口、石泉、岚皋摩托车电动车“GPS”防盗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滞后。
紫阳县公安局积极推广“以芯换心”工程,更换科技防盗锁芯618户,预防入室盗窃案件23起,该县入室盗窃案件同比、月比分别下降20%和40、8%;平利县公安局积极推广精典原子防盗锁,安装科技防盗锁921户,通过科技防盗锁成功防范入室盗窃案件15起;镇坪县公安局创新推广“防入侵报警摄像机”,安装推广应用1200余户,成功破获刑事案件3起,防范入室盗窃案件1起,查处治安案件11起,化解矛盾纠纷21起;恒口分局建立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公安金融快速止付联动机制,积极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岚皋、旬阳利用无人机加强对重点时段、路段和重点部位巡逻防控工作。
(五)治安防范宣传方面。安康市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刊发了“我市全面开展‘三个精准防范’”的文章,《人民公安报》刊发我市公安机关开展“三个精准防范”和工作文章。《陕西日报》刊发了“岚皋推行‘55212’工作模式精准防范‘民转刑’案件”稿件,《西部法制报》刊发了“镇坪公安‘四个三’举措严密防范‘民转刑’案件”稿件,《安康日报》刊发了“旬阳‘333’巡逻模式精准防范侵财案件”的稿件。各县分局以“十小警务”和“十进活动”为载体,积极加强防范三类七种侵财案件的宣传引导。借助网络微博、微信,手机微信等“微平台”,发布防范知识和预警提示,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短信、LED显示屏和横幅等形式加强阵地宣传,营造了浓厚氛围。本月全市公安民警走访入户22987户,开展街头集中宣传509次,开展警民座谈278场次,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用稿件28篇、市级新闻媒体刊用61篇。
各县分局信息专刊编发情况:岚皋4篇、旬阳3篇、平利2篇、紫阳2篇,宁陕1篇、石泉1篇、高新1篇。汉滨上报专刊信息质量不高。汉阴、白河、镇坪、恒口无专刊信息上报。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全市公安机关“三个精准防范”积极推进,但有的县区仍存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实战不紧密、发展不平衡、成效不突出等问题。
(一)在组织推进上。部分县分局推进“三个精准防范”措施不强,没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实战应用结合不紧密。汉滨、高新、恒口是案件高发多发区域,在三大类案件防范上没有落实具体推进措施,工作被动应付。
(二)在精准防范上。针对“民转刑”案件防范,推进矛盾纠纷“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不完善,资源整合不力,部门协作配合不到位;针对“盗抢骗”七类侵财案件防范,虽然月比、同比下降,占刑事案件总数与去年同比下降7个百分点,但仍占刑事案件的74.1%,是影响当前治安稳定的主要因素,部分县区在推进技防、物防、人防上办法不多、创新措施不力,工作亮点不突出;针对重点人员管控,没有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形成综治部门管控合力,重点人员管控机制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提升。
(三)在防范宣传上。部分县区对宣传工作重视不够,不注重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不能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公安机关开展“三个精准防范”工作,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不够,对内没有有效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对外没有有效提升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部分县分局对工作报表填写不认真、不仔细,漏统漏报现象突出,工作总结敷衍应付,质量不高。汉滨、汉阴、石泉、旬阳上报案件数据不准确。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已把“三个精准防范”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党委政府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考核评价体系,各县分局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高点定位,全力以赴,继续深化并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推进,确保“三个精准防范”攻坚战扎实有效推进。
二要切实强化措施,开展攻坚决战。市局决定9月为全市公安机关“三个精准防范”工作年度攻坚决战月,明确了“九个一”(一套机制、一套标准、一系列成效、一套经验、一个亮点、一份总结、一套视频资料、一份调研报告、一套档案资料)工作目标任务,并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三个精准防范”工作考核标准》,各县分局要按照市局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查找不足,补齐短板,冲刺攻坚,晋档升级,完善机制,总结亮点”的工作任务目标,再聚精力,再强措施,再添干劲,全力掀起“三个精准防范”决战决胜攻坚月活动高潮。
三要切实加强督导,狠抓落实推进。市局已将“三个精准防范”工作纳入各县区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范畴,并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在9月底和10月初,组织专班对重点县区开展督导,对后进单位实行包联,对问题突出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对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督办。各县分局也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专班对基层实战单位,开展督导检查,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三个精准防范”工作开展到位、各项推进措施落实到位。
四要切实灵通信息,营造工作氛围。各县分局要有组织、有重点、有步骤的开展“三个精准防范”宣传工作,力争营造强大的宣传攻势和舆论氛围。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信息灵通、数据准确,总结到位。要按照“一县(区)一品牌、一局一亮点”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组织拍摄视频专题片,形成具有本县区地方特点,富有创新并具实效的防范品牌。
安康市公安局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