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7日,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信息快报(第95期)刊发《宁陕推行重点人员“一人四管”消除维稳隐患取得成效》简讯 。
宁陕推行重点人员“一人四管”消除维稳隐患取得成效
“一人四管”是指将重点人员分为三类,对每一类实行分级分色管理,落实精准防控责任。其中,涉稳、涉法涉诉上访人员,由所属镇党委书记或所属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稳控干部、责任区民警负责管控;涉恐、涉毒、刑嫌、在逃人员和其他高危人员,由公安局分管局长、业务部门负责人、派出所所长、包村民警负责管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由监护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干部、镇包联干部、社区民警负责管控。重点人员“一人四管”防控模式有效解决了重点人群管理难的问题,提升了社会治安管理能力和水平。近4年来,全县重点人员“零”脱管漏管、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零”发生、赴省进京上访“零”发生,极端暴力犯罪逐年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