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公安局以“三查机制”为杠杆深入推进“三个精准防范”工作
为深入推进“三个精准防范”工作,岚皋县公安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发案追查、破案倒查、未破案督查”的“三查”工作机制,以此为“杠杆”推动“三个精准防范”扎实开展,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一、推行发案追查。即辖区发生各类案件、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重点是可防性案事件),以分管局领导、派出所长为主体,在积极查破、处置案(事)件的同时,深刻剖析案(事)件发生的原因,深入查找社区或包片民警在防控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亡羊补牢、对症下药。重点追查重点人员管控是否严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否到位;治安防控措施是否周全;重点部位、特种行业是否存在失控漏管;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尽职尽责;巡逻防控是否存在死角、空白点;受案、立案是否及时规范等。针对追查中发现的问题,以规以纪追究相关单位和民警的责任,同时,采取相应措施查漏补缺,堵塞防控漏洞。
2016年底,岚皋县城区一小区先后发生3起入室盗窃案件。该局在积极侦破案件的同时,通过“发案追查”,发现该辖区安全防范工作存在多方面问题:一是少数开放式小区没有保安、门卫或保安人员疏于防范,形同虚设。二是社会面视频监控存在死角和薄弱环节,部分个体商户、店铺没有安装监控小视频。三是派出所巡逻防控不到位。为此,该局对该派出所、相关警务室和责任民警进行了通报批评,责成派出所和警务室立即对辖区治安防控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加强治安巡逻,同时对内部分小区负责人及个体商户加强自我防范教育,对安装小视频监控等工作进行再次宣传发动,进一步健全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增强防范能力,严防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2017年2月7日,岚皋县一中学学生李某被别人以让其兼职销售中国移动手机充值卡赚取佣金为由,通过QQ、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诈骗现金1944元。根据发案追查机制,该局即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询问当事人是否看到、听到、收到来自公安机关关于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和告知,当事人表示一无所知。此案说明该局在关于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中仍存在薄弱环节,尤其是在校园宣传教育方面的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为此,该局对有关警务室包片民警予以严厉批评,并立即通知各派出所就电信诈骗防范的群众性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自查整改,旨在将宣传教育跟进到位,将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推行破案倒查。即可防性案(事)件查破结案后,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刑侦、治安、国保、指挥中心、纪检督察等部门负责人和案(事)件主办人参与,对案(事)件的查破工作进行总结,深刻剖析发案原因,倒查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管区民警的失职渎职责任。重点倒查下列问题:应列管的重点人员漏列的;列管的重点人员出现失管漏控的;矛盾纠纷未发现、未排查、未有效化解的;应检查的行业场所、重点部位而未检查、未有效管控的;安全隐患未监督及时整改到位的;应采取人防、技防、物防措施而未落实到位的;应安装监控摄像头而未安装的;应宣传的防范知识而未进行广泛深入宣传的;其他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落实而引发的问题。
1月30日,岚皋县城关镇发生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夫妻伤害案,险些酿成重大“命案”。破案后该局立即启动“破案倒查”,发现包片警务室民警在案发前对此家庭夫妻的长期矛盾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会同有关基层组织开展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属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化解不及时。该局即依据有关规定对该警务室及责任民警进行了通报批评,责成其认真反思、扎实整改,增强工作责任心,重视家庭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严防因家庭矛盾升级导致暴力命案发生。
2016年12月份,岚皋县大道河镇先后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破案后该局发现大道河镇治安防控基础薄弱,公共视频监控建设不到位。该局及时督促辖区派出所查找工作漏洞,扎实开展整改,同时积极协调大道河镇政府,筹集资金20余万安装完善了该镇公共高清监控视频系统并全部接入派出所视频监控室,有效地提高了该镇治安防控能力,受到辖区群众好评。
三、推行未破案件督查。即对超过一个月未查破的可防性案(事)件,以纪检、督察部门为主体实行现场督察,组织相关办案单位和民警,对未破案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查找未破案的深层次原因,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民警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责任,督促办案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尽快破案。重点督查办案单位和民警工作是否尽职尽责,相关单位是否存在推诿、扯皮问题;主办单位和民警是否存在思想不重视,责任心不强,出工不出力,受而不查、立而不办的问题;相关单位和民警是否存在不配合、不协作的问题;案发地管区民警是否存在提供不了破案线索,一问三不知的问题;是否存在案卷原始材料、证据灭失等问题。
与此同时,该局还建立健全了与“三查”配套的奖惩激励机制。即对上述“三查”中发现的问题,纳入全局目标责任制考核考评范围,与责任单位和民警的评先选优、职务晋升、考评奖挂钩。对工作责任心强、防控措施严密、有效防控可防性案件特别是重大“民转刑”案件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重奖,一案一奖,并作为评先树优、报功嘉奖的依据。对发生“三查”中所列问题,实行“一案一通报,每月一讲评”,对一般性问题,以警示提醒、批评教育为主,限期整改到位;对一年内两次或两次以上被通报批评的单位和民警,以及责任心不强、防控措施未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辖区发生重大可防性案件或“民转刑”案件的,视其承担的责任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责任民警的纪律责任,构成违纪的,给予党政警纪处分,取消单位及负责人、责任民警当年评先选优、职务晋升等资格,扣发相应的考评奖。
该局推行“三查机制”半年以来,共开展案件“三查”活动90余次,其中“发案追查”27案、“破案倒查”32案、督察未破案件9起 ,发现安全防范和民警基础工作中的各类问题35件(次),督促落实整改30件(次),开展破案讲评、点评活动12次,印发“三查”通报16期,表彰奖励11人次,通报批评7人次并取消其评先选优资格,追究责任3人次(警示训诫)。由于敢于动真,严予追责、查究及时、措施有力、整改到位,“三个精准防范”在岚皋县得到有力落实,全县可防性案件较上年同期下降25%,其中电信诈骗类案件下降40%,全县没有发生一起暴力命案及重大“民转刑”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