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公安局广织密布“三张网”严密防范“盗抢骗”案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部署,我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安排,立足辖区治安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入室盗窃及电信诈骗防范宣传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发生。2016年各类侵财性案件较上年同比下降32.6%,其中入室盗窃案件下降25.8%,电信诈骗案件下降43.2%。
一是广织街面宣传网。按照宣传标语街头“挂”,金融网点全面“布”,预警提示定期“贴”的标准,制作防范“盗抢骗”横幅及宣传彩页,在街头路面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在商场、集贸市场、医院、学校、广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张贴宣传彩页,联系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LED屏幕滚动发布防范“盗抢骗”宣传标语,同时在辖区所有金融网点门口、业务办理等候区等显眼位置张贴防范提示,在营业柜台摆放宣传单,在ATM机旁广布防范警示语,扩大安全防范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此基础上,结合辖区警情实际,定期在派出所公告栏张贴预警提示,在县局网站、“石泉公安”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截止目前公安微信关注人数累计达8000人,发布防范专刊23期,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本、宣传彩页80000余份,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密布村组群防网。结合“三定强基” 活动及精准扶贫工作,走村入户深入居民家中发放防范“盗抢骗”宣传手册,向广大群众宣传预防和打击“盗抢骗”犯罪知识,通过列举案例,教授广大群众如何正确识别诈骗,谨防上当受骗;同时,告知广大群众出门或夜晚独自在家时一定要将房门反锁,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村庄周围出现陌生人要提高警惕,如若出现可疑情况或接到陌生人的可疑电话,拿捏不准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咨询,避免上当受骗。2017年3月21日,石泉县城关镇居民陈某接到自称是公检法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以陈某涉嫌“洗钱罪”实施诈骗,要求陈某汇款处理此事。陈某信以为真,立即到银行取得万余元现金,准备向其汇款。后陈某想到以前收到过民警发放的防电信诈骗宣传单上有过类似案例,便来到城关派出所进行核实。民警告知陈某,此类属于典型的“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实施诈骗,切莫相信汇款,同时给陈某讲述了以往电信诈骗鲜活的案例,成功预防一起电信诈骗案件。
三是健全长效群治网。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县委政法委汇报全县“盗抢骗”案件发破案情况、公安机关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部署情况及当前面临形势,报请党委政府把防范“盗抢骗”作为党委政府关注民生、解决民生问题的一项重大事项,将其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内容,加强全局性、长效性研究谋划部署,建立由综治部门牵头、公安机关主导,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防范“盗抢骗”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群防力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盗抢骗”犯罪案件线索,形成群策群防群治良好氛围。2017年3月,县综治办起草制定《石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管理镇认定办法(试行)》,将社会治理、进京非访、两率两度等8项指标纳入认定管理范围,有效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充分发挥各镇、各部门在综治平安建设创优工作中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