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精准防范专刊第195期旬阳县公安局积极预防处置二起非正常死亡纠纷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6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近日,旬阳县公安局在县、镇各级调解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妥善调处二起非正常死亡事件,有效预防了事态扩大升级,成功化解了矛盾,得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高度认可。

611日,旬阳县公安局双河派出所接孔祥胜报警称:其侄子孔某在锅厂村四组李某家中吃饭后身体不适,到双河卫生院就诊时突发死亡,请求法医检查。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调查,经查核实:孔某,男,现年44岁,户籍地旬阳县双河镇锅厂村一组。611日是李某的六十周岁生日,李某在双河镇锅厂村四组老家李某发家操办生日宴,孔某611日早上和其父、母亲、妻子到李某发家,孔某和其他六名村民在一席吃饭,席间有打通关的来敬酒,孔某饮了一些当地的甘蔗酒,上午十点多饭后独自往家里走。后村民发现孔某在他自己车内睡觉休息,经村民询问自称感觉身体不适,村民联系双河卫生院救护车到锅厂接孔某进行抢救。611日下午15时许,在将孔某抬下救护车后,经医生查看,发现孔某的瞳孔放大,确认已经死亡。民警将此情况向双河镇政府维稳办、锅厂村支部书记进行汇报,请求协助做好维稳工作,并联系刑警大队派法医进行解剖。后来,经过其亲属、家人商议沟通,死者家属不要求对死者进行法医解剖。但是,孔某的家属认为此事和李某有一定关系,如果李某不进行赔偿就要将尸体抬到镇政府去讨要说法。为防止事态扩大,按照双河所处置突发事件预案,我们将全所民警及工作人员分成二组,一组人员积极开展调查,一组人员去做安抚和现场处置。民警对于死者家属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要求他们遵守法律,正确表达合理诉求,不得扰乱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当事人李某到双河卫生院去看孔某时,孔某的亲属情绪激动,随时有发生肢体冲突的可能,民警及时分开了争执的双方,控制了现场秩序,把这一突发性群体事件隐患处置在始发状态。最后,在派出所及镇村干部的积极协调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李某及与孔某同桌饮酒人员共计赔偿丧葬费等4万元。成功化解了矛盾,避免矛盾扩大升级,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615日,旬阳县公安局棕溪派出所接棕溪镇敖家河村村民刘某电话报警称:刚才发现邻居妇女谢某在家死亡。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调查。经查:死者谢某,女,50岁,丈夫吴某在外务工,儿子在中学寄宿读书,平时谢某一个人在家生活,邻里关系融洽。近两天来邻居都没有看见谢某出来活动,615日中午12时,在外务工的谢某的丈夫近两天来无法联系上妻子,因妻子多年来患有严重的高血压病,担心出现意外,就让邻居刘某帮忙寻找谢某。刘某推开谢某未锁的房门,发现谢某俯卧在卧室地板上,早已经死亡。民警现场勘查发现,谢某鼻腔出血,身体无外伤,生前所穿衣服有序放在洗澡间,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无人为破坏或翻动。民警召集村委会和陆续赶回现场的死者家属进行座谈。在座谈会上,民警通报勘验和调查情况,给出死者系在洗浴过程中因高血压导致脑出血意外死亡的初步结论,参加座谈人员均对公安民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详细科学的分析论证予以高度评价,对谢某死亡原因无异议。

阅读人列表 已有0人阅读,已被阅读
各县区信息统计 各部门信息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