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市局开展“三个精准防范”工作以来,旬阳县公安局严格落实工作要求,从“小纠纷、小矛盾”入手,加强走访摸排线索,强化源头化解工作,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近日,该局主动作为,积极担当,成功化解2起矛盾纠纷,防范“民转刑”案件。
2017年7月12日16时许,旬阳县公安局铜钱关派出所接靳某报称:自己已在沙阳河村周某某家服毒。随后电话无法联系,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下达指令到铜钱关派出所,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同时联系120急救车辆,民警及急救车辆路途中遇到正被往医院送的靳某时,经医生检查确认靳某已无生命体征。经查,死者靳某,30岁,男,汉族,铜钱关镇连桥村人。靳某与已婚女子周某某因感情问题发生矛盾,于7月12日15时30分许到周某某家要求周某某与自已外出务工,被周某某拒绝后服毒自杀,在被送往医院的路途中死亡,事件发生后,死者家属情绪激动,认为靳某死亡与周某某有关,拒绝将尸体领回并扬言要将尸体送到周某某家。为及时化解矛盾,辖区派出所与当地政府组织双方多次进行协调,及时向死者家属公布死亡原因并不停的安抚家属的情绪,分别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三天的耐心调解,家属对死因无异议,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双方对民警耐心细致的工作给予认可。目前,死者已入土为安,一起可能激化的纠纷被成功化解。
2017年7月15日,旬阳县公安局棕溪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棕溪镇村民赵某田因2016年与矾石村陈某隆打架后身体出现不适,送医检查系其患癌症晚期,于2017年7月15日治疗无效死亡,双方因此事发生纠纷。接警后,辖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经查,2016年9月6日,棕溪镇村民赵某田和陈某隆为琐事发生纠纷,陈某隆踢了赵某田裆部一脚,赵某田报案并以生殖器被踢伤为由到医院治疗。棕溪派出所及时对案情展开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多次要求赵某田提供伤情诊断证明,该赵始终以自己还在住院治疗为由,不予提交相关诊疗证据材料。赵某田的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办案民警通过合法途径在旬阳县医院调取了赵某田的病历,该病历清楚的记载了赵某田已经在2016年9月15日(案发后的第十天)被确诊为阴茎癌晚期,并于9月30日做了相关手术。10月20日在旬阳县医院办理了出院手续。民警先后多次找赵某田谈话,让其如实陈述病情,客观真实的对待此案,该赵一直坚持称阴茎癌系陈某隆踢伤所致,民警为赵某田开具了委托鉴定书让其去做伤情鉴定,该赵仍以还在治疗为由不去鉴定。2017年7月15日凌晨7时许,赵某田病情恶化在旬阳县医院死亡,当天中午11时许,其家属煽动20余名不明真相的亲戚朋友将赵某田尸体拉到陈某隆门前进行闹事,要求陈某隆赔偿数十万元的医疗费和安葬费,否则要将尸体抬进陈家。
该局棕溪派出所民警在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一是迅速将冲突双方强行隔离疏散,控制事态发展;二是安排警力联合村干部,坚决制止死者亲属将尸体抬下车、抬进陈某龙家中;三是如实向死者亲属通报案情,并告知携尸聚众闹事的法律后果以及应承担的责任;四是引导死者家属到村委会进行处理。在此过程中,民警通过了解,赵某田在治疗阴茎癌过程中一直对亲友、邻居隐瞒病情,说自己的病是对方踢伤所致,到现场参与闹事的大多数亲友都是受蒙蔽或者是家属邀请来助威的。民警将赵某田病情对现场参与人通报后,大多数亲友思想发生了变化,双方对立情绪有了明显缓和。随后,棕溪派出所联合镇司法所和相关村干部召集双方当事人代表进行座谈,通过耐心细致地政策讲解和说服教育,赵某田家属于7月15日晚10时许将赵某田尸体拉回家进行安葬,双方矛盾得到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