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警务督察既当“啄木鸟”,又当“护林人”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2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汉阴:警务督察既当“啄木鸟”,又当“护林人”

 

今年以来,汉阴县公安局在警务督察工作中,本着既当“啄木鸟”,又当“护林人”的原则,充分发挥警务督察严管队伍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民警合法权益,为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坚强有力保障,对少数恶意投诉、诬告民警的行为,及时查明真相、甄别真伪、果断处置,还民警以清白。
   在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中,汉阴县公安局党委认为,警务督察是一双“隐形之手”,既可以通过对重大警务活动的现场督察,及时发现警容风纪、仪容仪表等表象问题,又能通过对执法、值勤环节的督察,发现深层次、规律性问题;既能触及8小时以内工作层面,也能延伸至8小时以外活动情况。为此,他们创新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工作制度管、有专职机构办、有具体人员干的警务督察工作机制,牢固树立“100-1=0”的督察理念,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部纳入督察目标,形成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督察网络体系。
   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汉阴县公安局制定网上督察办法,形成明察暗访、网上督导相结合的督察新模式,坚持“早抓、真抓、主动抓”,以抓事前预防提升队伍战斗力和凝聚力,使警务督察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良性发展轨道。他们围绕公安中心工作,突出民警执法执勤及单位内务管理,坚持“一事一督察,一事一通报”制度,做到督察过程有重点、有目标、有记载、有总结、有通报。今年1至8月,全局共下发各类警务督察通报11起,开展各类专项督察21次,经常性督察32次。
   如何正确对待督察中暴露的问题?能否在查处、整改、完善、提高等环节上下硬茬、动真格?直接关乎警务督察的成效。汉阴县公安局对各级督察部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原则,依法查处,不包庇、不袒护,有错必纠,不断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切实预防和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对上级督察部门发现的问题,该局党委按照“一个问题,一名包抓领导,一套整改措施”的原则,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问题不解决、整改不到位、群众不满意“四不放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以来,该局共受理群众举报信16件、诬告民警9件,核实查处率100%。

阅读人列表 已有0人阅读,已被阅读
各县区信息统计 各部门信息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