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三举措”提升队伍形象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8日 来源:平利县公安局 【字体:

 

   平利县公安局从规范队伍职业行为,强化舆论引导,加强职业监督入手,强力提升队伍形象。
    一、以“堵”为先,条令制警。一是加强执法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平利县公安民警执法须知》,对民警执法行为从执法制度上进行约束、从执法标准上进行细化、从执法程序上进行严格、从执法环节上进行规范,确保民警执法活动有章可循。二是制定《平利县公安民警职业语言规范》、《平利县公安民警职业行为规范》、《平利县公安局内务管理办法》,培育队伍优良作风、养成良好职业行为习惯。三是把队伍8小时外的行为养成教育与队伍职业道德教育、队伍职业精神培育作为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并纳入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范畴,从机制上重视队伍健康日常行为的养成。
    二、以“疏”为主,示范引导。一是经常性开展多种形式的警民交流沟通活动,通过“所长接待日”、“坝坝会”、“入户走访”、“电话互动”、“手机短信互动”、“QQ群互动”等活动,建立警民沟通长效机制,使警民沟通常态化,增进警民感情。二是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进一步梳理规范警务公开内容范围,对群众常办事项流程进行公开。截至目前,已设置警务公开栏22个。三是认真对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修订完善接处警工作规范,形成《平利县公安局接处警工作制度》。四是狠抓警媒合作,积极与新闻媒体进行协调,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强化舆论引导。
    三、以“督”为辅,监督促警。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强化纪委、督察对队伍的监管力度,制定《平利县公安局纪检、督察办法》,创新督察方式,加强督察力度,拓展督察范围。二是加强群众监督。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转变作风为重点,充分依靠和发动共产党员、法律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等群众,对警风警纪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监督。工作开展以来,已开通举报投诉电话2部,设置举报投诉箱12个,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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