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招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多渠道缓解了基层警力不足问题,新进入复转军人、文职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等不断增多,35岁以下民警占到石泉县公安局总人数的75%以上达到215人。刚刚步入警营的这些80、90后新警的教育管理培养是摆在局党委面前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该局始终把对青年民警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置于公安事业发展先导性和基础性地位,科学施策,多措并举,取得了一定的人才培养工作成绩。
传帮带,新警在公安工作中不断得到提高锻炼。一是为新警确定“师傅”加强教育培训。以“一对一”的方式由老民警结对帮教一名新警当起他们的“师傅”。新警和“师傅”朝夕相处,在工作上会形成一定的默契关系。在工作实践中,采取“有案跟班学,无案学理论”的形式,提高新警的执法办案水平。二是着实加强信息化培训和应用。在开展的“派综”、“刑综”、“大情报”网上作战公安系统信息采集录入“大会战”工作中,县局发挥新警的特长,新警自主创新,在规定采集录入的基础上,有创意地加上了被采集对象照片、被采集对象持有的贵重物品或机动车辆等照片,使系统信息更加直观、更为充实,形成了以物查人、以人定物的查询系统,为今后侦破区域盗窃案件奠定了坚实的信息化工作基础。三是着力提高青年民警公文处理写作水平。开展以提高机关公文处理和公安宣传写作水平为重点,加强对中青年民警和内勤、写作爱好者举办了公文写作培训和公安宣传知识讲座,组织民警参加县、市宣传培训讲座,参加《安康日报》、《陕西日报》、《西部网》等知名编辑、记者授课,加大奖励力度,出台了《石泉县公安局宣传报道奖励办法》,极大地促进和鼓舞了我局中青年民警的写作水平和动力。
多层次,不断加强中青年民警素质提升。一是四项机制增强新警“四种意识”。县局确立了“以老带新”、“培训促进”、“交流提升”、“引导激励”四项长效工作机制,不断使其树立和增强职业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学习意识。引导他们不能只把自己的工作岗位定位在办公室里,而应该是街道、社区、现场和群众当中;不能只把自己定位在八小时正常上下班上,而应该是警情和实际工作的需要上,大部分新警把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作为自己工作的主阵地,开展好群众工作。二是“阶梯式”培训强调整体提升。通过新进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组织纪律教育培训、法律业务基础知识培训,针对青年干警群体不同阶段的普遍性需要开展,确保青年干警在每个阶段、每个工作角色转换中都能得到统一的培训。三是“体验式”培训强调全面提升。青年干警通过轮岗制、上下横向岗位交流锻炼等,既可以尽快熟悉各项公安工作,更可以提升认识层次,开阔视野、胸襟,实现换位思考,多岗适应,尤其是通过跨部门警种的交流锻炼,更可以“跳出公安看公安”,提高驾驭能力。四是“结对式”培训强调个性提升。采用“导师制”,利用公安大讲堂、政工例会等形式聘请县委党校、县委组织部领导的辅导授课结对指导;采用“教育培训教官制”,选定本局系统内的专业型人才结对带教;采用“师徒制”,以老带新等传统形式培育新人。实践证明,师徒制在提高青年民警公安业务技能上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导师制与公安教官制则是县级公安机关培训青年民警必需坚持的有效途径。
通过四年来坚持不懈的对新调入人员的教育培训,这些新警已经成为石泉公安队伍中的中坚力量,1名民警成长为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荣记个人三等功,1名民警成长为全市警务教官,1名民警受到公安部纪委的表彰奖励,98%以上的青年民警能够独立办理公安行政案件和一般性的刑事案件,并达到“三个百分之百”即:100%的民警能够撰写公安总结、起草法律文书等;100%的民警能够走群众路线很好的调解群众矛盾纠纷;100%的民警能够组织群众处置一般性突发事件。多名新警向党组织递交了《党员转正申请书》,多名新警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局、市局的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