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县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坚决遏制警车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公安队伍良好形象,切实保护民警人身和车辆安全,紫阳县公安局出台“五必须五严禁”硬性规定强化警车使用管理,进一步强化警车使用管理制度。
一、必须严格遵守“五条禁令”,严禁酒后驾驶。该局要求民警在工作及值班期间禁止饮酒,时刻保持备勤临战状态,保障警力充足,绝对保证“开车不饮酒,酒后不开车”。同时,在酒后驾驶的问题上坚决执行“零容忍”的态度,一经该局查实,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随意违法驾驶。该局要求执勤民警在巡逻过程中,驾驶员和副驾驶的民警必须系好安全带,车速最高不超过每小时70
三、必须强化专人保管制度,严禁警车警牌外借。该局为每一辆警车指定一名责任保管人,专人专管,负责车辆日常清洗、保养和管理。一旦出现问题,直接追究责任人的管理责任或连带责任。同时,严禁将警车交由非警务人员驾驶,更不得将警车、警牌借给外单位人员使用。
四、必须切实落实派车制度,严禁警车公车私用。除日常勤务用车外,如有其他公务需驶离该局辖区的,必须如实填写派车单,注明驾驶员姓名、出车时间和具体事由,由警务保障室领导审核后,报该局领导批准,方可驾驶警车外出。同时,严格禁止民警私自驾警车出入餐饮、娱乐等场所,给警车使用管理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
五、必须携带“三证”驾驶,严禁特权思想滋生。该局坚持向民警灌输“特种车辆无特权”的观念,要求民警在驾驶警车时必须着警服,随身带携驾驶证、行驶证和警官证,做到“三证”齐全,心平气和、文明驾驶,不开“堵气车”、“霸王车”,并自觉接受督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自觉维护警车模范守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