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书记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在基层党支部建设发挥关键作用。在中国共产党建党92周年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增强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意识,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公安局党委下属的十六个党支部书记报告了贯彻落实《陕西省公安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抓党员教育管理、完成年度党建目标任务等情况,提出了各支部下一步工作打算。民警代表对各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进行了现场测评。
会上,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对党支部书记述职进行了点评,就党支部书记如何进一步抓好公安基层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提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增强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支部书记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做表率”。二是要真正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按照“五个好”、“五带头”的要求,带领党员民警积极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建设学习型党支部。三是要坚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公安队伍建设根本性、基础项和长远性工作,结合支部党员思想实际,针对任务工作特点,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激发队伍内在活力。四是落实党建制度,加强教育管理,为党建工作提供保障。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公安机关相关规定,做到转作风、改会风、正文风。要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这一主题,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品德、作风、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继续深化“三联共建”“连心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