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近期市委书记郭青、省厅纪委书记田桦以及市局等领导同志关于严格队伍管理的重要批示,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巩固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成果,日前,平利县公安局制定出台八项规定,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民警队伍管理。
一、严格落实队伍管理“一岗双责”。局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包挂派出所和分管部门队伍管理的职责,各所队(室)长(主任)要严格履行本单位队伍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政治教导员要履行具体责任人责任,必须切实肩负起抓队伍教育管理的职责。
二、严格执行“五条禁令”等纪律规定。要进一步将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六条警规”等纪律规定管理常态化,重点加强对民警、辅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和管理。
三、狠刹“五股歪风”。要严格执行市、县关于狠刹“五股歪风”规定和县局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事项规定,纪检督察、政工部门要加强督察检查,凡被发现和被举报者,一经查实,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四、严格办事程序。要加强请示汇报,县局重大工作部署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重大事项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局长、政委汇报。
五、严格执法办案程序。要进一步巩固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严格执法办案程序,严禁随意执法、执法不公、要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问责。
六、严格请销假制度。要严格执行所队室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所队无假日,民警轮换休制度。局党委成员离岗外出需向局长请假,所队室负责人离开本辖区的向局分管领导请假,离开本县境的必须报告局长批准后方能外出。凡末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脱岗缺勤处理。
七、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要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能。对来咨询,办事,求助,投诉的群众,要热情接待,能办即办,当场不能办理的予以准确解答,不得生硬拒绝;凡是上级交办的工作,必须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八、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凡单位发生民警、辅警违法违纪行为的,实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追究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负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凡是民警、辅警在八小时之外个人违法违纪的,单位“一把手”也要负连带责任。单位或个人违反上述规定的,视其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党政纪处分和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