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公安局沿袭近年来的队伍管理经验和行之有效的警车管理方法,进一步创新思路,综合归纳,在工作实际中探索出了警车“三三管理法”,突破了长期以来“警车管理困难”的瓶颈,将警车管理纳入良性、规范化发展轨道。
一、开展“三个教育”,打牢思想基础。一是专项教育。县局按照“吃透上情、了解下情,拿准自己”的原则,分别召开党委会、中层干部会、全体民警会,针对当前省内外警车及队伍管理的严峻形势,层层开展专项教育,敲响了警钟,提高了思想,统一了认识。二是养成教育。分管局领导、所队室负责人、责任民警逐一签订警车管理责任状,将警车管理情况纳入精细化管理考核。三是随机教育。县局要求各所队室对警车管理情况每周进行通报,使民警在思想深处时刻绷紧规范使用警车的自觉性。
二、抓好“三个规范”,强化日常管理。一是规范制度。县局先后制定了《岚皋县公安局警车管理使用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警车管理的规定》、《岚皋县公安局警车督察通报制度》等一系列规定制度,让民警遵有制度、学有榜样。以确保警车管理的规范性、长久性、有效性。二是规范管理。县局要求由警务保障室牵头,纪检监察室配合,按照公安部、省厅、市局下达的关于警车管理的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每一辆警车和每一个民警驾驶员的规范化台账,每辆警车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并利用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公示车号、责任人姓名、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管。三是规范督察。督察大队把警车管理纳入2013年的督察工作重点,强化日常督察和明察暗访力度,并及时向党委反馈警车管理情况,及时纠正警车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警车管理工作的持续健康、稳定、有序开展。
三、落实“三个不出”,严控违规行为。一是着装不整不出车。要求各单位要指定专人驾驶警车,民警着装不规范一律不准驾车。二是三证不全不出车。要求驾驶证、警官证、行驶证三证齐全、有效,且与驾驶员所驾驶车辆相符。三是派单不开不出车。县局党委成员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叫响“向我看”的口号,严格执行派车单规定,除值班和公务活动外,其他车辆一律停放在办公场所。派车单领导审批报督察部门备案制度,从源头上保证了警车管理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