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四个坚持”强化公安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4日 来源:镇坪县公安局 【字体:

 

为展现、树立镇坪公安的良好形象,密切和谐警群关系,建立警民互动的良好环境,镇坪县公安局采取“四个坚持”措施,强化公安宣传工作。

一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公安宣传是为公安工作服务的,宣传的内容应以正面引导为主,坚持高格调报道,避免产生负面效应。公安宣传要立足公安,面向社会,服务公安工作,服务广大民警,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从而建立公安机关与社会各届、民警与人民群众之间相互理解、沟通的桥梁。

二是坚持从事实出发。新闻事实是新闻的来源,事实是第一,新闻是第二。公安新闻宣传同其他新闻宣传一样,只能从报道主题、方式、形式上去谋划,而不能调整、改变事实,或者为了宣传需要干脆制造假新闻,该局坚持以事实说话,无事实不新闻,坚决不背离公安宣传的初衷和宗旨。

三是坚持深入基层一线。公安工作到处都有宣传报道的题材,往往以报道上层工作为重点,基层工作时有被忽视的情况。该局坚持报道一线新闻为主,以领导深入基层一线为题材,做好做大做强基层宣传,全面贯彻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三项建设”工程,从小处入手,以小见大。
   
四是坚持畅通宣传渠道。实行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与媒体建立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关系,以达到“双赢”效果。该局先后与县电视台、安康日报、西部法制报等媒体搭建信任平台,通过主动、及时、准确提供新闻信息,培养媒体对公安宣传部门的依赖性,从而引导舆论,使公安宣传工作真正为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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