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杨尚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0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中共安康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杨尚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分局党委:
   接市委《关于杨尚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安字[2012]50号),市委决定:
   杨尚伟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免去吕韶力同志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接市委组织部《关于杨尚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安组干[2012] 179号),市委决定:
   杨尚伟同志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书记;
   免去吕韶力同志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杨鹏同志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免去张明同志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正县级)、委员职务。
   市委同意:
   蔡逢滨同志任市公安局纪委书记,免去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职务;
   屈夏眉同志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免去周丰同志市公安局纪委书记职务;
   雷绍明同志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免去陈军同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职务。
   接市委组织部《关于确定邱祖满等同志职级的通知》(安组干[2012] 180号),市委决定:
   邱祖满、蔡逢滨同志确定为正县级。
   接市委组织部《关于邱祖满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安组干[2012] 171号),市委决定:
   邱祖满同志任汉滨分局党委书记;
   免去张明同志汉滨分局党委书记职务。
   接市委组织部《关于赵春富同志免职的通知》(安组干[2012] 175号),市委决定:
   免去赵春富同志中共安康市委610办公室(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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