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决不允许酗酒滋事、决不允许时夜总会娱乐……”、“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11月22日上午,在石泉县公安局喜河派出所,面对局领导围绕警纪警规提出的问题,派出所户籍民警姚文对答如流。
长期以来,石泉县公安局党委始终注重加强队伍自身建设,通过公安民警良好的自我表现,塑造石泉公安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眼下,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并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入推进,石泉县公安局全体民警掀起了学习警纪警规热潮,局党委专门提出“一二三四”工作法,督促全局民警牢记并自觉遵守各项警纪警规。
“一二三四”工作法具体内容为“一册一清一方案”、“两签两考两关键”、“三包三严三实现”、“四查四报四过关”。局党委将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部“三项纪律”、公安部党委改进工作作风“十项规定”等规章制度专门编印成小册子,让广大民警能够时刻牢记各项“禁令”、规定,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能够严格要求约束自己,始终保持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为了保证全局民警对警纪警规牢记于心并自觉遵守,该局党委专门制定了严密的实施方案,要求各队所、各部门认真负责,切实抓好警纪警规的学习执行。局党委班子成员与各所队、各部门签订了纪律作风整改责任书,各所队、各部门负责人同民警签订责任书。通过领导包抓分管单位、部包联基层所队等做法,实现各条纪律禁令再绷紧,实现预防教育无死角。
通过不断加强自我纪律约束,广大民警能够更加严格要求约束自己,并在本职岗位上不断谱写真心为民、无私奉献的佳话。如今,该局广大民警在局党委提出的争创“安康一流、全省先进、石泉品牌”奋斗目标鼓舞和激励之下,以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良好形象为目标,全力打造优质、高效服务警队,有效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