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荣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项殊荣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5日 来源:平利县公安局 【字体:

 

3月5日,在平利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平利县委、县政府下发平公发[2014]6号文件《关于表彰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平利县公安局“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平利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平责办发[2014]1号文件《关于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检查考核结果的通报》,平利县公安局在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结果中配评为“好”的档次。

2013年度,该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中省市纪委全会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扎实推进廉政建设,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贯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以规范权力运行、防控廉政风险为重点,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狠刹“五股歪风”,从严治警、依法治警,强化监督,为公安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局将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工作,严格按照廉政风险防范的相关要求和防控机制,全面提高全体民警的廉政意识,促进岗位权利透明、规范、廉洁、高效运行。

阅读人列表 已有0人阅读,已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