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四项举措狠刹“四风”问题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2日 来源:镇坪县公安局 【字体:

 

今年以来,镇坪县局党委着力查摆队伍中是否存在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四风”典型问题,并针对存在的“四风”苗头问题,动真碰硬,严格予以责任追究,坚决狠刹“不正之风”。以“正风肃纪”为载体,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用热情周到的态度、规范的执法行为、勤勉扎实的工作作风让人民群众满意。

    一、加强学习教育培训,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该局党委每周三定期组织召开全体民警政治理论学习会,认真学习党政纪条规、公安机关警纪警规、各项执法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按照政治建警、依法治警,标本兼治、突出治本的指导原则,针对民警在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行执法标准化管理。组织开展规范执法行为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政法干警执法错案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办法》,狠抓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严格统一执法规范、执法标准,细化打击、管理、防范、服务、监督等操作规程,确保了执法活动合法合理。强调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绷紧为民服务的弦,要“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用热情周到的态度、勤勉扎实的工作作风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自觉遵守制度的执行力。围绕执法窗口民警行为规范、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监督,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以人民满意为第一标准,深入查找解决自身存在的执法为民意识不强、执法服务不够文明规范等突出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全面促进各执法窗口部门及全体民警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提升。要求全体民警务必要做到文明接待、着装规范、热情服务,深化广大民警每年集中轮训、重要岗位重点培训上岗,岗前工作讲评以及每半年实行量化考核制度等监督机制,激励广大民警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广大民警时刻以饱满的精神面貌和扎实的业务素养为人民群众服好务。

    三、严格监督问责,强化警令政令畅通。为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行为,该局党委落实了局纪委书记负总责,定期不定期组织纪检、监察、政工、督察部门,打破“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界限,采取不定时间、不分上班期间与休息日,深入各部门、农家乐、宾馆(饭店)和各种娱乐场进行暗访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令行为的,特别是被上级明查暗访发现存在问题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包庇护短。今年以来,共组织各类明察暗访43次,发现问题3个,责令纠错整改3个;受理群众投诉3起,初核3起,查否3起。给予警示训诫2人。

    四、筑牢警示教育防线,塑造镇坪公安队伍新形象。经常组织全体民警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安部“十项规定”、“三项纪律”、“五条禁令”、“五个严禁”、“六项要求”、市局“十项规定”进行再学习,再教育,确保各项警纪警规牢记于心。教育民警遵章守纪,树立廉洁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筑牢全局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密切工作协调,相互提醒、补位、配合,在工作中不产生空档,形成工作的合力。通过学习和讨论,要求全体民警要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处事,并把“提高防腐拒变能力,预防违法违纪问题”作为抓队伍建设的首要环节抓紧抓好。提高民警的自律意识,增强抗腐防变能力,确保队伍不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冷、硬、横、推”等官僚主义习气的出现。坚持深入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转变作风,努力增强全体民警的大局意识、执行意识、宗旨意识和法律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把人民警察放到人民公仆的正确位置,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积极作为,扎实工作,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镇坪公安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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