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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旬阳县公安局成功规劝一名贩毒逃犯投案自首,为“5.4.4”严打整治破案大会战再添战果。 2012年3月22日,刑侦大队禁毒中队在办理汤双平、杨晓旭吸毒案件时,该汤和杨均供述吸食的毒品鸦片是从湖北省郧西县一李姓男子手中购买。经调查,确定犯罪嫌疑人为李叶旺(男,1980年4月4日出生,身份证号:420322198004043016,住湖北省郧西县湖北口乡庵平村1组)。刑侦大队曾几次组织抓捕未果,于2012年7月19日将其上网追逃(在逃人员编号:T612429040999201207000)。 “5.4.4”大会战后,犯罪嫌疑人李叶旺被列为县公安局“544” 督捕逃犯。刑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指派禁毒中队投入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抓捕工作,负责包抓该案逃犯的责任领导和民警汇同双河派出所民警先后多次、耐心细致地做犯罪嫌疑人亲属的思想工作,宣讲政策,规劝李叶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11月7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李叶旺在家属的陪同下主动到旬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对其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