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五项机制”做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0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为进一步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努力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石泉县公安局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预警在前、调解优先,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深入细致排查化解本辖区群众信访突出问题、社会矛盾纠纷及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稳定因素。
    一是建立“源头治理”机制。对信访接待窗口进行了改建和扩建,将信访接待室更名为群众接待室,每周由局带班领导到群众接待室接谈来访群众,当场答复解决信访事项,使每名来信来访群众都能够得到热情接待,让群众知晓公安机关的开门接访活动。深入走访、主动掌握矛盾纠纷苗头,对走访中掌握的社情民意、矛盾纠纷、治安隐患、信访苗头及可能信访上访的人员等进行逐一排查,制定措施,分类处理,尽可能地把矛盾化解在当地,从源头上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产生。
    二是建立“信息预警”机制。建立各级、各警种情报信息研判队伍,针对矛盾纠纷的发生趋势和规律,实行重大信息即时研判、动态信息周研判、月研判、季研判及适时通报制度,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信息和苗头,超前预警,超前防范。对有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隐患,提前介入,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把工作做在事态扩大之前。
    三是建立“三调联动”机制。在着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时,大力推行矛盾排查“三调联动”机制,充分运用各级治保组织、民间调解力量以及司法基层组织,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合力,切实做到新老问题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不落项、不漏人、不留死角盲点,坚决做到“大事化小”,防患于未然,坚决做到不发生恶性民转刑案件。
    四是建立“宣传引导”机制。按照“主动应对、搭建平台、有效管控”的总体要求,建立虚拟社会管控网,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制度,收集研判涉及意识形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网上舆情,加强与其他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删除各类有害信息,净化网络环境。同时,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中,深入宣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导群众按程序、依据政策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是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定期研究,分析、总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效,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工作机制。凡出现因排查不到位、化解不到位,酿成刑事案件的,或推诱扯皮,激化矛盾,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单位领导要向局党委作深刻检查,造成恶性事故、重大影响的,将要依据党纪、政纪和法律规定,严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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