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六项举措强力推进涉枪涉爆重点区域整治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7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三大战役”开展以来,镇坪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十八大”安全保卫,以“查违规、查隐患、查制度落实”为重点,全力整治枪爆管理中的隐患和漏洞,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采取六项举措强力推进涉枪涉爆重点区域整治行动。

一、深化责任落实。县局与治安大队和各派出所签订了《涉枪涉爆重点区域整治责任书》,治安大队和各派出所与各公务用枪使用单位、爆破作业单位签订责任书28份,各公务用枪使用单位与枪管人员、爆破作业单位与涉爆作业人员签订责任书271份,将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管理部门、每个涉枪涉爆单位,将岗位职责层层落实到每个管理岗位、每个涉枪涉爆人员。

二、深化宣传教育。全县共刷写标语110余副,悬挂宣传横幅46条,张贴通告200张,发放宣传材料1000份,各派出所以辖区为单位,召开本辖区涉枪涉爆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教育培训会10场。在此基础上,各涉枪涉爆单位按照县局要求每月组织对本单位涉枪涉爆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定期组织学习教育,确保了宣传发动和教育培训广泛到位。

三、深化隐患排查。县局对各涉枪涉爆单位、关停矿山及可疑场所,以治安保卫力量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枪支爆炸物品使用是否规范为重点,在认真落实月检查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临时检查和对重点单位的不定期抽查,在十八大召开期间,县局和各派出所对全县涉枪涉爆单位领导带班、库房双人值班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整治,确保了枪爆物品管理安全无事故。“三大战役”以来,全县共组织开展隐患专项排查9次,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问题47处,在检查中发现县信用联社公务用枪库房不符合安全标准,责令其停止枪支储存,限期改建库房。

四、深化涉枪涉爆重点人员排查。县局一方面对全县6个公务用钱单位的12名枪支管理人员和93名公务用枪配备人员逐一进行排查,对不符合公务用枪配备条件或不适宜配备枪支的人员,责令该单位将其调离管理岗位或取消公务用枪配备资格;一方面对全县近几年接触过民爆物品的人员和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人员逐一进行排查,共确定涉枪、涉爆重点人员19名。对确定的涉枪、涉爆重点人员逐人见面、谈话,进行法制教育,逐一落实管理措施,并全部录入枪支、民爆信息系统,纳入了监控视线。

五、深化收缴处理。以“三小”企业、关停矿山、乡村道路建设工地周边为收缴重点地区和单位,以曾经使用过、接触过爆炸物品的人员为收缴重点对象,逐人见面谈话、逐人签订《具结保证书》,同时,对重点收缴对象在见面谈话的基础上,采取布建耳目、治安检查等措施,强化收缴。在收缴的同时,严格按照“五个不放过”的原则,彻查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来源,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三大战役”以来,全县共收缴炸药90公斤,猎枪1支,查获非法买卖爆炸物品刑事案件1起、刑事拘留2人,查处非法买卖枪支刑事案件2起、刑事拘留2人,查处违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爆破作业单位2家。

六、深化民爆储存库安全评价。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先后3次召开全县民爆储存库动员、推进会,组织对全县23家爆破作业单位的民爆储存库的人力防范、技术防范、实体防范等方面,对照《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和《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进行了全面检查,对达不到国家规范和标准的库房逐一提出整改意见,责令爆破作业单位根据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县局根据各爆破作业单位的整改计划适时督促检查,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积极,不能按计划达到整改要求的,按照市局“三个停供原则”,一律停止民爆物品审批和使用,确保整改按期到位,目前,全县民爆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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