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冬季以来,随着车流、人流不断增多,白河县公安局不断完善巡逻机制,始终坚持24小时执勤盘查制度,进一步加大公安查报站功能,精选业务素质精、责任意识强的民警在查报站担任执勤任务,严密盘查出入境车辆及人员,严密实行过往车辆、人员登记制度,坚持逢车必查,有疑必核,坚决杜绝不法人员和嫌疑车辆从公安查报站漏网。
2013年元月4日晚22时许,城关镇下卡子公安查报站民警在例行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川AH6067重型厢式货车内载有约20吨重散装酒精,浓度为96%,无任何运输、押运手续,更无危险物品标志,从河南省发往四川省邛崃市,民警遂将该车扣押。大约半小时后,又陆续有四辆车牌号为川AH6008、川AH8216、川AB1793、川A3897重型厢式货车从卡点经过,均系河南发往四川邛崃市一酒厂的酒精原料,民警陆续将其扣押。元月5日早8时,经请示报告,将上述五车散装酒精移交工商部门处理。同时,由交警部门对上述车辆予以违章处罚。
元月5日上午10时许,该局巡警大队民警在下卡子公安检查站对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晋M-40636重型厢式货车辆司机言语支吾,神色慌张,不愿打开车上货物让民警检查。这一举动立即引起民警的警觉,民警再次告知车上人员下车并打开车厢接受检查。经检查,民警发现该车载有950件烟花爆竹,该车为普通货运车辆,无运输危险物品资质,也未悬挂危险标识,民警遂将违法车辆依法扣押。车主刘某和司机王某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已移交治安部门处理。元月5日下午14时30分许,下卡子查报站再次查获一辆运输烟花爆竹车辆,未悬挂危险标识,依法将案件移交交警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