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公安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的“排除隐患、化解矛盾、惩治犯罪”冬季行动暨社会治安重点打击整治“金盾行动”一号战役——“春雷行动”,精心组织,迅速行动,于
精心组织。为确保集中统一行动取得实效,县局成立了由副局长田波任组长,治安大队、巡警、经侦、国安、派出所等多警种负责人为成员的治安清查集中统一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集中统一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确定了整治对象,夯实了工作措施,落实了工作责任。在城区,抽调治安、巡警、经侦、国安、城关所等部门警力,分六个工作组对城区进行了集中清查;各派出所根据辖区治安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清查整治。同时,县局督察部门深入各单位对统一行动进行现场督导检查,促推整治行动见成效。
明确重点。按照“三大战役”和“春春雷行动”总体部署,县结合节前社会治安特点以及全县“两会”维稳形势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集中统一清查行动,重点对宾馆饭店、旅馆、出租房屋等公共复杂场所;歌舞厅、酒吧等歌舞娱乐场所;发廊、足疗、美容美发、洗浴按摩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对这些场所存在卖淫嫖娼、赌博、吸贩毒等违法行动进行重点打击处理,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空间,确保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成效初显。本次治安集中统一行动中,共检查宾馆酒店106家、出租房屋368家、歌舞厅8家、酒吧6家、发廊26家、足疗16家、美容美发29家、洗浴按摩15家、网吧12家,发现不安全隐患6处,当场整改5处,限期整改1处。受理查处治安案件3起,处罚4人,批准劳教1人。
通过节前的集中清查,元旦期间,全县无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和交通、火灾事故发生,无群体性纠纷发生,整治起到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