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全面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9日 来源:白河县公安局 【字体: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和市消防支队“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精神,切实加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特别是宾馆、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近日,白河县县消防大队在市消防支队督导组的带领下,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专项消防安全检查。  
    在检查中,监督检查人员严格执行“四条铁规”:即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什么时候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就什么时候允许恢复营业;对其它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当场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今限期整改完毕,并确定日期对其进行复查。      监督执法人员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杜绝消防习惯性违法行为;要继续做好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切实保证单位的消防安全;要教育员工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确保“冬防”期间的安全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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