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战役”进入冲刺阶段以来,紫阳县公安局统一思想、强化措施、奋勇争先,以“五打击”为龙头,充分发挥刑事勘察技术优势,于近期利用现场指纹一举侦破入室盗窃案十五起,为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
2012年12月31日16时20分,紫阳县瓦庙镇民政办干部焦某某回到城关镇之字巷家中,发现家中门上钌铞被撬,卧室门被撬开,室内物品凌乱,有明显翻动痕迹,卧室衣柜内的三万余元现金及首饰被盗。接警后,县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兵强将对该案进行侦办。侦查技术人员首先对现场进行了细致全面勘查,利用勘察设备在中心现场抽屉面板上发现并提取了数枚清晰的指纹,经过认真甄别,确定为嫌疑人所留。在衣柜中发现了未被嫌疑人盗走的部分连号现金及首饰。现场勘查结束后,技术员连夜将现场指纹录入指纹自动识别系统进行比对。同时根据现场足迹比对,将该案与2012年12月16日紫阳县城关镇任河嘴县委党校后覃某某家中被盗案并案侦查,分析作案手法与2012年12月6日紫阳县城关镇环城公寓片发生的三起盗窃案件相近。
2013年1月4日上午10时许,技术人员确定一枚现场指纹为一名叫邓某的右手拇指所留(邓某,1997年1月出生,原籍安康市汉滨区石转镇人,09年随母迁居紫阳县城关镇钟鼓路桥头,2010年6月2日因盗窃被紫阳县局城关刑警队抓获;2010年9月28日在汉滨区果园小区盗窃自行车被汉滨分局新城派出所抓获),通过进一步查询,发现该邓2012年11月18日被汉滨区刑警大队盘查,遂确定安康城区为查找邓某的重点区域,技术人员随即将综合信息反馈给一线侦办民警。
2013年1月5日,紫阳县公安局在市局网监支队、汉滨警方的协助下,在安康城区一网吧内将邓某及其同行人员侯某某(15岁)、魏某某(15岁)三人抓获,在三人身上发现大量连号新钞,经确认系焦某某家被盗赃款。经审讯,三名嫌疑人很快交待在焦某某家和党校后覃某某家撬门入室盗窃的犯罪经过,同时结合近期发案情况进行深挖,三人交待2012年8月以来在紫阳县城关镇发生的十五起撬门入室盗窃案件,皆是三人所为,赃款大部分已被三人挥霍。因三人均未满十六周岁,已责令三人退赔受害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