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采取得力措施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0日 来源:镇坪县公安局 【字体:

 

    为进一步确保年末治安大局和谐稳定,镇坪县公安局从四个方面着手,采取得力措施,不断强化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着力优化和改善社会环境,不断提高人民满意度,全力确保年末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管理服务更加到位、社会安定更加有序、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一、在走访排查中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全面走访排查,以基层派出所为单位,对辖区实有人口和单位进行全面走访,全面掌握辖区基本情况及辖区群众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二是定期走访排查,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化解其对社会的消极不满情绪,增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适时走访排查,了解掌握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忧所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群访串访活动。

    二、在执法办案中化解社会矛盾。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民警工作。一是在处警时,对未造成人身伤害、财物损失、能够当场处理的案件,问明情况,通过教育疏导,当场化解;二是对构成案件的,及时平息事态,稳定当事人情绪,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讲明原因,交由相关部门并积极协助处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调处成功率。

    三、在管理服务中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在人口管理服务信息采集中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核对人口信息、多问、多听、多看、多思,广泛收集信息,在一点一滴中增进同群众的感情,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二是在行业场所管理信息采集中化解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出租房屋、行业场所等流动人口聚集区的管理力度,核对流动人口的身份信息,排查重点人员,全面摸排有无影响辖区稳定的治安隐患,及时疏导化解发现的隐患苗头。三是在情报信息综合研判中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落实情报信息报告、分析、预警、反馈制度,及时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情报信息,超前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热点隐患,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在群众来信来访中化解社会矛盾。一是进一步完善由部门“一把手”负责的信访案件受理、办理、回复、回访等环节的制度措施,完善信访督办机制,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每一起交办、督办案件“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二是实行“谁引发的信访问题,就由谁来解决”的工作制度,明确局领导、所队领导和民警的责任,全力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三是坚持接访与带案下访有机结合,主动深入到上访群众家里,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诉求,体察群众情绪,竭尽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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