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0日 来源:紫阳县公安局 【字体:

 

自开展以“重防范、严排查、打非法、保平安”为主题的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全县治安部门在强化运输、燃放安全监管的同时,加强与安全监管、工商等部门协同配合,主动向流通、经营等环节延伸,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防止非法产品流入市场,确保圣诞节、元旦和春节烟花爆竹监管绝对安全,为群众欢度节日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截止目前,全县共检查爆炸爆竹批发企业12家次、个体零售工商户268家、运输车辆46台次,检查涉嫌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小作坊地区2个,排查重点人员8名,破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1起,刑事拘留1人,查处治安案件2起,处罚2人;排查不安全隐患19处,当场整改14处,限整改5处。

2013年1月9日治安大队与毛坝派出所联合破获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刑事案件,刑事拘留1人,这是全市公安机关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中,唯一一起以非法经营犯罪立案的刑事案件。2013年1月8日,毛坝派出所在烟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检查中,获悉本辖区染沟村徐某住处存放有大量烟花爆竹,所领导立即带领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对徐某住处二楼进行检查,发现徐某房内存放有24个品种、价值4万余元的烟花爆竹。经询问,徐交待这些烟花爆竹是暂住在毛坝街道做小生意的四川籍赵某存放的。因案情重大,所领导立即向县局进行了请示和汇报。后在治安大队的大力协助下,于1月9日早上7时许,民警将赵某在其经营的小商店内抓获。经查,赵某为获取暴利,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和工商部门营业许可的情况下,从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分批次将烟花爆竹伪装后用零担车运往紫阳毛坝,存放在租用的徐某二楼房内,然后以经营毛线生意为掩护,走村串巷,暗中销售烟花爆竹。目前,赵某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刑事拘留。

2012年12月29日毛坝派出所在街道安全检查时,发现吴某的临时库房还存放有大量的烟花爆竹,周边全是居民住户,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人身安全,民警当即予以查封,责令整改,并将烟花爆竹转移到安全地带。

2012年12月21日双安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治安处罚1人。

目前,各派出所针对春节烟花爆竹的销售和燃放高峰期,加大了烟花爆竹储存、运输安全监管和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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