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盗抢保民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汉阴县公安局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以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为切入点,近日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协助下,成功破获团伙系列诈骗案,抓获宋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破获诈骗案件8起。
2012年12月25日下午,汉阴县公安局接平梁镇长坝村村民王某(女、65岁)报案称:中午在汉阴平梁信用社取了一万块现金,在回家途中一男子以“捡钱”的方式取得王某信任,后以“分钱”的方法将捡到的“两万钱”交给王某,并调包骗取王某现金一万块钱后离开。王某回家后发现“两万元”均是冥币,随即到公安机关报案。
案发后,汉阴县公安局副局长罗峰高度重视,指令刑侦大队立即组成专案组,全面展开侦查工作。经专案民警调取平梁信用社监控,王某取款时营业大厅外街道停放一悬挂外地牌照的黑色轿车,从车上下来三男一女,该四人进入信用社营业大厅后未办理任何业务,在门口来回转悠后陆续步行离开。根据上述四人的可疑行为,办案民警从走访周围群众入手,获知该黑色车辆的牌照为陕FE3580,经查询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系统,该车的登记信息为汉中人宋某。在市局刑警支队的大力支持下,侦查发现四名犯罪嫌疑人已驾车逃往商洛市,我局遂派出精干抓捕小组赶往商洛。经多方工作,于 2013年1月25日在安康天河宾馆将宋某某等四人一举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男,汉族,1977年1月28日出生,住汉中市汉台区铺镇回龙村一组)、王某某(男,汉族,1973年9月19日出生,住汉滨区张滩镇东沟村十八组)、郭某某(男,汉族,1974年5月8日出生,住商洛市洛南县三要镇话庙村)、杨某(男,汉族,1976年2月15日出生,住在汉滨区张滩镇东沟村十二组)等四人如实供述了2012年12月25日驾驶陕FE3580海马牌轿车流窜至汉阴县平梁镇,在平梁信用社见到王某取钱后,以“捡钱分钱”手段调包诈骗王某的1万元现金后驾车从石泉县上十天高速公路逃走的犯罪事实。经办案民警顺藤摸瓜继续审讯,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等四人如实供述了在安康市汉滨区、汉阴两地连续作案8起、诈骗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等四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