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三举措”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彰显正能量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6日 来源:紫阳县公安局 【字体:

 

临近春节,是烟花爆竹销售的旺季,也是烟花爆竹管理的关键时段,但非法营运、储存、有规范燃放和乱摆摊设点等环节存在极大的治安隐患,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汲取连霍高速“2.1”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紫阳县公安局采取“三举措”,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整治,确保烟花爆竹安全无事故。

一、宣传上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形合力。以“远离非法烟花爆竹,欢度和谐快乐春节”为主题,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公安微博、门户网、宣传车、横幅、标语、图片、LED屏、出租车LED顶灯、广场大屏和集中宣传日等宣传工具,多渠道、多方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性,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如何识别非法烟花爆竹、正确识别、选购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引导群众文明安全燃放,有效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事故及案件发生。整治中,在电视、电台播放通告36次、发布微博信息16条、利用LED186个、出动宣传车90余次。

二、整治上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治安部门主动联合安监、工商、规划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城区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禁放工作的通告》,召开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对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同时,公安、工商、规划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形成优势互补、不留漏洞。自21日起开展为期一周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联合工作组分段分时对城区烟花爆竹储存摆放、违法经营、摆摊设点、违规运输等环节进行了全天侯检查、整治,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一律取缔,对违规经营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对违法行为坚决严厉打击。256日治安大队会同安监局对县城批发零售烟花爆竹的商铺进行了再检查,坚决杜绝在商铺外摆摊设点销售烟花爆竹及在商铺内大量摆放烟花爆竹。在重点禁放区广场,协调安监局吊销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一家。通过齐抓共管,提前谋划,使春节前后烟花爆竹销售旺季达到忙而不乱。

三、打击上充分运用法律武器。自元月份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派出所针对传统的烟花爆竹小作坊区域和非法经营的重点地区进行了严密监控,对重点人员进行了重点监管,治安警务查报站加大烟花爆竹营运车辆的盘查,杜绝非法生产和非法运输行为发生,并加大违法犯罪线索的查处力度。201319,治安大队和毛坝派出所运用2012年《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监总局发布的<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的新规定,办理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刑事案件,刑事拘留1人,这是全市公安机关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中,唯一一起以非法经营犯罪立案的刑事案件,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了打击能力和震慑效果。同时,各派出所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户的烟花爆竹专柜不按规定摆放、储存库房超量存放、消防设施不健全、不按规定运输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整治,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监督立即整改,及时消除了不安全隐患。整治中,全县共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390余家次、检查车辆3690余台次,发现不安全隐患136处,当场整改121处,限期整改15处。

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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