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四个到位”强力推进“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高效运转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7日 来源:石泉县公安局 【字体:

 

   “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是公安部推进“打击犯罪新机制”建设的一个切入点和突破口,“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实施以来,石泉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以“四个到位”强力推行“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高效运转。截止目前,该局回复户籍、前科协查743条,案件核实协查216条,查找当事人制作笔录协查134条,协助破案116件;发布户籍前科协查818条,案件核实协查114条,通过平台破案68件。

    一是强化领导,组织到位。坚持“既要破大案,又要管小案”工作思想与“打击犯罪新机制”结合起来,强力推进“平安石泉、法治石泉、过硬队伍”三大建设任务,实现多破案、快破案、办好案的工作目标。该局建立了一支以分管刑侦的副局长为核心、联络员为桥梁、网站中队长负责制的团队,出台了《打击犯罪办案协作机制规定》,对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运行的总体原则、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办理时限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以保证新机制运行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联络员的选定人员上,以有能力、责任心强的所、队长为优先考虑对象,并将各所、队在“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中的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刑侦绩效考核范畴,确保“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有效、高效运行。

    二是强化培训,意识到位。为确保全局侦查民警知晓“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的目的、内容,精通“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使用的使用方法,切实将“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推广到基层派出所、刑侦中队、以及经侦、国保、治安、交警等各部门,全面提升全局对“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的使用率。该局先后组织全局联络员、全局中层干部就“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出台的背景、目的、使用等进行了培训。并分期对全体民警进行了信息化培训,对信息的采集、录入、使用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在全局民警人人知晓,普遍运用。
    三是强化奖惩,激励到位。该局对“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实行两级联络员制度,且定人定岗,专门负责“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的案件协查和信息发布,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和刑侦绩效考核的范畴,建立科学、规范、细化的网络考评机制,实行纵向和横向的目标考核方向,横向目标就是基础信息的录入量和质的考评,纵向目标就是跨区域协作办案机制的量化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利用“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的情况进行通报,对成效明显的单位和联络员予以表彰,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回复中弄虚作假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及责令整改。
    四是强化指导,监督到位。为保障在利用“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上取得实效。该局加强了对各侦查部门对“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利用情况的监督、指导。通过对联络员的指导,不断提升新机制功效,提升民警能力和拓展新功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符合“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发布请求协查的案件和需要协助外地查询的案件随时进行督导和抽查,防止出现该发布的信息而未发布和超期协查回复及回复质量低的现象。截止目前,该局未发生回复超期和未收到被投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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