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公安刑侦
“秦安·刑侦1号”专刊第35期
科学研判 正确施措
市区公安机关成功破获“5.23”杀人移尸案
5月20日,“全省公安机关2013年命案侦办工作第一次约谈会”在我市召开。会后,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把破获命案积案和抓获命案逃犯作为命案侦破工作新的增长点,把快速破获现发命案作为推动“秦安.刑侦1号”行动的着力点,凝神聚力,多措并举,重拳打击暴力犯罪。5月29日,市公安局和恒口示范区公安局成功破获了“5.23”杀人移尸案,及时抓获了黄长宝等3名犯罪嫌疑人,有效维护了当地治安稳定。
2013年5月23日11:00时许,恒口示范区公安局接到大同镇王台村群众报警称:本组村民王贺义(男,47岁)被杀死在家中。接到报案后,恒口示范区公安局局长张政猷一方面调集刑侦大队、大同派出所民警前往现场;一方面向市局汇报。接到恒口示范区公安局报告后,市公安局副局长周丰、刑警支队政委周长江立即带领刑警支队、技侦支队、网安支队民警指导参与案件侦破工作。
为了快速破获案件,市区公安机关成立了侦破“5.23”专案工作组,积极开展现场勘查、尸体检验、走访调查、通讯、网络数据分析等工作。专案组在没有案件线索、缺乏破案条件的情况下,细致摸排,客观分析;全面收集,及时研判;确定重点,缜密侦查;科学决策,果断出击。经过7个昼夜的艰辛工作,成功破获了案件,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黄长宝(男,43岁,大同镇王台村村民)、李福珍(女,45岁,黄长宝之妻)、黄长安(男,49岁,黄长宝胞兄)。
黄长宝等3名犯罪嫌疑人供述:因长期邻里矛盾积累,2013年5月22日晚23:00时许,3名犯罪嫌疑人窜入死者王贺义家中(在建房屋三楼),将王贺义杀死。为伪造病死现场,三名犯罪嫌疑人将尸体移到死者家中后院简易棚中。
目前,黄长宝等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