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公安局扎实开展“秦安”行动强化医患纠纷整治
在“秦安”专项行动中,白河县公安局提前介入,主动协调,成功稳控多起医患纠纷,预防事态扩大,确保了社会治安稳定。
5月17日下午15时许,白河县中厂镇同心村一组私人诊所发生医患纠纷。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查:家住同心村一组的汪某(女,汉族,现年52岁)于2013年3月31日在吴某(男,汉族,现年48岁)的私人诊所治过病,打针后出现头晕现象,之后不断到吴某诊所要求吴某赔偿医药费;在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5月17日下午15时许,汪某同家属一起三人到吴某住所继续索要医药费,双方发生矛盾冲突。处警民警及时将双方当事人组织到城郊所进行调解处理,通过法律宣传教育,汪某认识到自己在吴某诊所看病打针出现的症状,也没有依据证明是吴某的过错,吴某也认为自己有解释不到位的问题,都表示不再就此事纠缠摩擦,双方在互谅中握手言和。
2013年5月20日,白河县西营镇村民商某妻子在县人民医院产下一名女婴,后女婴出现呕吐症状。商某于5月21日将女婴送往湖北省十堰市太和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商某认为白河县人民医院未能检查出女婴病因,导致其女儿耽误最佳治疗时机,致使女儿死亡。商某因此与县医院产生纠纷,并与医院保安发生口角,当时女婴家属人数集聚较多,情绪比较激动,与院方发生冲突。接警后,副局长陈登林立即安排县局经文保部门会同城关派出所,联合白河县卫生局积极介入,调查取证。安排民警对受害人进行精神安抚和法律宣传,稳控其情绪,引导走法律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在政策引导下,双方同意和解这起医患纠纷。目前,受害人情绪稳定,无过激言行和举止,公安民警正在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