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行动治安专刊第27期:紫阳公安局查获一起非法携带枪支案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4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在“秦安”专项行动中,紫阳公安局紧紧抓住“打击、整治、防范”这条主线,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广泛宣传,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取得明显成效。近日,群众主动举报,治安部门快速出击,查获一起非法携带枪支案,行政拘留1人,收缴气步枪1支、专用气枪铅弹164枚,为“秦安”行动再添佳绩。

20136416时,向阳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向阳镇鸡鸣村境内有人驾驶一辆奥迪越野车持枪打猎,请查处”。县局领导接到向阳所的警情后,立即指派治安大队组织查处。治安大队按照局领导的指示,迅速启动了治安边境查控网,在城关、毛坝高速路出入口、高滩、高桥、向阳境内的省道沿线设立了检查站,查堵嫌疑车辆和人员,治安大队、向阳、高桥、高滩派出所民警沿途进行查找,通过内外查堵和拦截,于当日17时许,在阳镇天生桥村温家沟大桥(小地名)路口将嫌疑车辆和人员查获,并当场在车内查获气步枪1支、专用气枪铅弹164枚。

经调查,违法嫌疑人唐某于20134月份在网上获得信息,以15000元的价格邮购得气步枪1支、气枪铅弹200枚。201364日,唐某与其侄女婿袁某驾驶奥迪越野车携枪弹到紫阳县境内进行打猎时被我公安机关抓获。

现违法嫌疑人唐某因非法携带枪支,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其非法携带的气步枪1支、气枪铅弹164枚。涉案枪支来源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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