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行动治安专刊第36期:石泉县公安局成功处置一起医闹事件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1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近日,石泉县公安局妥善应对,周密部署,果断处置,成功处置一起医闹事件,依法处理涉案违法人员6人,快速、有效维护了该县正常医疗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6月720时许,石泉县公安局接到县医院报案,称医院急诊科因患者死亡发生一起医患纠纷,家属拒不将尸体移至太平间。接到报案后,公安局迅速安排国保、治安、刑侦、城关所民警先期赶赴医院介入处理该起医患纠纷。经查,死者郝某群(男,53岁,河南省信阳人,石泉县“迎江1号”建筑工地工人)于676时许突因昏迷不醒被送往石泉县医院就行救治,经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于晚7时许医治无效死亡。死者女儿郝某丽等家属认为其父的死亡是因县医院治疗不力等原因造成,要求院方就其父死亡负全部责任,拒不将尸体移至太平间。医院工作人员多次劝说无果。当晚8时许,城关派出所民警协同县医院领导、主要医务人员在医院门诊楼五楼会议室与家属召开了协调会,会上院方领导就死者的治疗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表明如果家属质疑死因,可通过正当途径表达诉求,由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民警主要就医患纠纷涉及的法律法规及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向死者家属进行了讲解,责令死者家属于688时前将尸体移防至太平间。但死者家属以医院应负全部责任为由,拒不将尸体移出。688时,死者家属仍然将尸体停放在急诊病房内,并且将房门反锁,不让外人进入。中午12时许,死者老家多名家属也陆续赶到县医院,围堵在医院一楼急诊室,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医疗秩序。

     为尽快解决此事件恢复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牛少伦副局长亲临现场,将治安、国保、刑侦、城关、巡警等部门40余名警力,划分为外围警戒、案件调查、摄像取证、协调谈判、内卫安保等5个工作小组,统一调度、分工负责。当日1620分,在再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民警迅速行动,依法将挑头闹事的6名违法人员传唤带离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过调查取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对扰乱单位正常秩序的郝某丽等6名违法人员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目前,该起事件正在协调解决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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