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3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2014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省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四次全会、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顺利完成各项公安工作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1.严明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忠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民警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政权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增强组织纪律性,落实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确保公安队伍政令警令畅通。

2.加强作风建设。完善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和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基层单位和民警“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窗口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吃拿卡要、庸懒散慢、冷硬横推和乱收乱罚等突出问题,树立公安窗口单位良好形象。

3.厉行勤俭节约。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严肃查处到风景旅游区开会、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以及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行为。

4.强化监督检查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巩固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成效,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加大对“庸懒散”等问题的问责力度,对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定期通报,防止反弹。清理各类评比、考核、达标项目和违规下达的各类任务指标,切实纠治授牌晋级过多现象。

二、坚持有案必查,坚决惩处害群之马

  5、加大查案力度。以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做到四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加大市、县两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直接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市局直查3起、各县分局每百名民警必须查处1起以上违纪违法案件的目标要求。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执法过程中的关系案、人情案和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对新闻媒体曝光、社会舆论关注的案事件和焦点问题,要挂牌督办,限时办结,适时公布真相。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违纪违法问题要早发现、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主动查办案件的,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中不扣分。

6拓展案件线索。建立案件线索报告制度,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部门在行政管理、执法办案和对外协作中发现、掌握的民警违法违纪线索都要及时报告。充分发挥12389举报平台的作用,健全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建立科学高效、协调顺畅的举报受理核查机制,力争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严明保密纪律,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7加强案件管理依托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受理查办系统,建立健全线索统一管理、分级办理制度。建立重要案件线索集体排查、跟踪督办、定期报告制度。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公安机关党委汇报的同时必须向上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报备。

8健全查案机制。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集中经侦、刑侦、技侦、治安、出入境、网安等警种的力量和资源,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探索多层次、多警种、跨地域办案新模式。完善办案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好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所需的人、财、物等各项保障。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办案工作规范化建设。

9、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大力整治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规立案、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乱罚款、违规保管处置涉案财物等执法突出问题,大力整治交通执法乱象和办理伤害案件、赌博案件中的突出问题。各部门警种要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相关部门警种是执法检查活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督部门负责督促推动和帮助协调。

  三、深化廉政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0、加强廉洁从警教育。深入组织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开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学习月”活动,不断加强警规警纪和岗位廉政教育。各级公安机关年内至少开展一次廉洁从警专题培训。继续组织拍摄《公安队伍建设内参片》,深化警示教育,坚持“一案一剖析一警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积极探索廉政教育新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11、加强经常性教育提醒。建立健全队伍纪律作风分析研判制度,基层科所队每月、市县级公安机关每季度一次,定期分析队伍纪律作风状况,及时发现、掌握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勤提醒、勤教育、勤纠正。各级领导干部要注意掌握民警个人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及时消除违纪隐患。

  12、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廉政文化活动,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所队、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继续抓好市级公安机关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抓好内容充实、形式创新、规范管理和实际应用,发挥好教育基地的阵地作用。

  四、狠抓制度落实,强化监督制约

  13、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研究制定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清理、修订和完善制度规定,加快构建具有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4、抓好制度执行落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根据上级部署,适时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15、加强党内监督力度。规范领导班子决策程序,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集体决策,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重点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信度。

16、不断加强执法监督。强化各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与法制等部门警种的配合协作,完善执法过错纪律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发现执法过错问题,严肃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严肃查纠执法不公不廉、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防止发生冤假错案。

17、强化警务督察职能。树立督察工作服务公安工作全局、服务公安机关党委决策、对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负责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对公安中心工作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强对重要部署、重要警务的跟进督导,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加强维权工作,对遭受诬告、陷害、恶意投诉的及时澄清事实,保障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18、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加强对各级公安机关承担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的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运行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审计。加强对执法活动财物以及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

  19、大力推进监督信息化建设。在全省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年底前力争完成市局公安平台建设并试运行。对新版《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受理查办系统》应用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20、全面加强社会监督。推进警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认真落实特邀监督员工作制度规定,不断创新载体,深入组织开展检查、考察、调研、座谈活动,切实发挥好特邀监督员的作用。

五、严格落实责任,形成推进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21、落实各级工作责任。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切实承担起反腐倡廉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向上级公安机关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部门警种要切实担负起带队伍的重要职责,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严抓严管,及时问责问效。

22、坚决落实追责问责。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机关追究领导责任暂行规定》,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地方、警种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发生在全市乃至更大范围内造成恶劣影响的民警违纪违法案件的,县级公安机关党委要向市局党委检讨。

23、构建大监督格局。树立监督工作“一盘棋”思想,探索将“全警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控”的大监督理念具体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建立由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审计、人事、法制、警务保障等部门参加的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发挥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在构建大监督格局中的信息整合、机制引领作用。落实公检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民警渎职侵权案件线索移送、重大案件共同查办督办机制。

六、落实“三转”要求,提升执纪监督能力

24、突出职能转变进一步明确公安纪检监督部门职责定位,集中力量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不断提升纪检监督部门的公信力和战斗力。转职能,厘清职责权限,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突出抓好主业;转方式,突出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督;转作风,坚决纠正作风漂浮、软弱涣散等不良作风,防止执纪不严、以案谋私等问题。

25、充实监督力量。探索建立纪检监督干部资格准入制度,注重选调熟悉法律、经济、金融、审计等专业知识和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民警充实纪检监督队伍。加强公安纪检监督业务培训和理论研究,提升纪检监督干部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26、加强监督管理对纪检监督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不适合在纪检监督部门工作的要坚决调离,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要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他们依法依纪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要加强纪检监督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纪检监督干部,要适时交流提拔使用。纪检监督部门要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纠正“四风”,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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