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刑侦1号”专刊第78期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9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安康公安刑侦

 

“秦安·刑侦1号”专刊第78

 

白河县公安局

成功破获三起重大侵财案件

 

“秦安.刑侦1号”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白河县公安局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日前,该局刑侦大队和经侦大队密切配合、紧密协作,成功破获三起重大侵财类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5万余元。

2013416,白河县茅坪镇联合村发生一起诈骗案件,受害人阮某信用卡被取现和消费5万余元。案发后,白河县公安局迅速展开案件侦办工作。经查,20129月,犯罪嫌疑人凡文刚(男,现年30岁,白河县茅坪镇人)以办理信用卡为幌子,骗取阮某身份证信息,于201210月在西安办理了一张光大银行信用卡。其后,在未取得受害人阮某同意的情况下,持卡分多次取现和消费达5万余元。经严密布控,20135月初,犯罪嫌疑人凡文刚在白河县城关镇被办案民警成功抓捕,并为受害人阮某追回全部损失。经深挖,2012年犯罪嫌疑人凡文刚在担任陕西汉唐公司销售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销售货款5万余元。办案民警多方协调,犯罪嫌疑人凡文刚已退回所挪用全部款项。

201363,白河县公安局接白河农行工作人员张某报警,称其富秦卡内5万余元现金被人取走。接警后,白河县公安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展开案件侦办。经查,2013531,农行工作人员张某办理转存业务,因密码器在柜台外,张某便请正在办理业务的高新宇(男,现年19岁,白河县城关镇人)帮其输入了密码。之后,张某在为该高办理业务时,误将其富秦卡递给了高新宇。犯罪嫌疑人高新宇在获取张某富秦卡后,分三次在白河县狮子山社区邮局取走卡内全部余额5万余元。613,犯罪嫌疑人高新宇在白河县城关镇被办案民警抓获归案,并为受害人追回全部损失。

目前,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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