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公安刑侦
“秦安.刑侦1号”专刊第116期
宁陕县公安局协外解救一名被拐妇女
2013年8月7日15时许,宁陕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潼关县公安局的协助请求,称其辖区内的一名叫吕军霞(42岁,家住潼关县安乐乡)的妇女被拐卖到宁陕县四亩地镇。接到协查后,宁陕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刑侦大队民警和四亩地派出所开展解救工作。经过艰苦细致的走访调查,很快摸清在宁陕县四亩地镇柴家关村石猴子组王兆军(男,33岁)家有一个外地妇女与被拐妇女特征相似,办案民警连夜步行山路十余里,在王兆军家见到了被拐妇女吕军霞。
经查,吕军霞于2012年5月被拐卖至宁陕县四亩地镇,现与王兆军育有一子(9个月)。民警在解救吕军霞过程中遭到阻挠,经过对王兆军宣传、讲解法律知识,说明事情的利害关系,王兆军最终同意公安机关将吕某接走。
目前,被拐妇女吕军霞已移交潼关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