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旬阳县公安局坚持以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有毒、有害食品为主战场,以“破现案、端窝点、打团伙、除源头”为重点,积极发挥公安机关职能,全警动员,主动出击,全力摸排各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从重从快从严打击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经查,犯罪嫌疑人岳富勤(男,汉族,1978年9月23日出生,文盲,住湖北郧西县羊尾镇朱家沟村三组,务农。现租住旬阳县城区修造厂家属楼)如实供述了自2012年6月以来,和妻子李举梅(女,汉族,1983年3月27日出生,小学文化)二人在城郊结合部刘湾社区租住的民房内使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无根豆芽素”规模式生产“毒豆芽”,并在县城区各大超市、农贸市场、面皮店大量销售的犯罪事实。现场查扣“无根豆芽素”生长剂520余支,绿豆芽专用包12包(60克),豆芽100余公斤。
犯罪嫌疑人岳富兵(男,汉族,1967年10月26日出生,小学文化,住湖北郧西县羊尾镇朱家沟村三组,务农。现租住旬阳县城区康华园朱圈沟)供述了自2011年8月以来,伙同其妻子何正兰(女,汉族,1967年4月2日出生,小学文化,住址同上,务农)二人在城郊结合部小地名朱圈沟租房内使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无根豆芽素”作坊式生产“毒豆芽”,并在县城区各大超市、农贸市场、面皮店大量销售的犯罪事实。现场查获豆芽生长液50支,绿豆芽专用包12包(60克),豆芽240余公斤。
犯罪嫌疑人赵敏杰(男,汉族,1966年9月21日出生,初中文化,住旬阳县城关镇磨沟村七组,务农。现租住李家台村四组罗全统房)供述了自2011年7月以来,在自己住房内使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无根豆芽素”作坊式生产“毒豆芽”,并在县城区各菜市场、摊点销售的犯罪事实。现场查获“无根豆芽素”生长剂138支,豆芽生长液50支,豆芽60余公斤。
犯罪嫌疑人李汉潮(男,汉族,1956年12月25日出生,小学文化,住旬阳县城关镇江南社区三组,务农)供述了自2012年9月以来,在自己住房内使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无根豆芽素”作坊式生产“毒豆芽”,并在县城区各菜市场、摊点销售的犯罪事实。现场查扣“无根豆芽素”生长剂173支,豆芽200余公斤。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