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行动治安专刊第63期:岚皋县公安局治安部门妥善处置两起群体性事件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6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近日,岚皋县公安局治安部门妥善处置两起群体性事件,有力的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201385,岚皋县治安大队接到县局110指令,蔺河煤场发生群体事件,请治安大队牵头处置。接到指令后,大队长付书斌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局长郭子平做了汇报,局长郭子平做出指示,要求治安大队调集警力赶赴现场妥善处置,严防恶性事件发生,尽一切力量平息事态。治安大队迅速调集治安、巡警、溢河派出所等30余名警力快速赶赴蔺河煤场。到达现场后,场面极为混乱,附近村民已聚集30多人,将煤场大门和通往煤场的公路围的水泄不通,更为甚者部分村民已在大门外搭建临时帐篷,做长远闹事打算,严重影响了煤场的正常生产秩序。同时停放在煤厂内和公路上的十几辆大货车也被封堵的严严实实,货车司机由于被封堵时间过长,情绪很激动,部分人员已与村民发生肢体冲突,恶性事件随时可能发生。为了迅速处置事态,现场指挥员指挥民警组成人墙隔开双方,以防双方进一步肢体冲突,为取得双方的信任,处置民警为现场群从买来了矿泉水和方便面,经过长达数小时的沟通感化,双方情绪趋于缓和,同意派出代表留在现场协调,其他人等迅速离开。至此,一场群体性事件得到了及时控制。事后经查:少数村民为满足一己私利,以煤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和机械噪音干扰为由而采用堵路、锁大门等手段来达到目的,经有关部门多次调解,一直未果。遂于当日纠集众多村民堵路和破坏煤厂正常生产秩序讨要说法。在公安机关的主持和协调下,双方达成一致:一是煤厂每年向当地村民缴纳85000元现金做为噪音干扰和粉尘污染赔偿;二是当地村民再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借口影响煤厂正常生产秩序。公安机关通过协调各方关系,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同时,公安机关对部分煽动闹事者提出了警示训诫。

89,县局治安大队接到110指令,50余名农民工举着“我要工资、我要吃饭”字样的横幅纠集在碗场坝广场讨要修建水岸豪庭工程拖欠工资,请出警处置。接到指令后,郭子平局长指示,要求尽全力平息事态,协调各方关系为农民工追要工资。治安大队集结30余名警力赶到现场。现场聚集的农民工情绪激动,扬言若不及时清算工资,要冲进大楼打砸,见此情形,民警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在场农民工,进过5个小时的沟通工作,聚集的农民工同意留下部分代表协商追要工人工资外,其他工人返回住地等待。经公安机关汇同劳动部门积极协调和大力督促下,水岸豪庭承包方一次性向农民工发放拖欠工资200万元,事件得到完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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