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夏秋社会治安整治专刊之二十一:紫阳县公安局加大力度化解处置“医闹”事件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4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今年以来,紫阳县公安局坚特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综合整治的原则,细化预案,完善措施,从严打击涉医违法行为,妥善化解医患纠纷。截止目前,该局共化解医患纠纷4起,查处涉医案件2起,控制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零发生,医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细化预案,完善措施。为及时稳妥处置各类医患纠纷,预防酿成群体性事件,该局坚持党委、政府的领导,按照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根据区分性质、讲究策略、把握时机、严格执法、冷静稳妥的基本要求,建立了快捷灵敏的预警、处突机制,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处置医患纠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处置医患纠纷工作预案》,完善了公秘结合、专群结合、纵横交错情报信息工作体系,建立了医院、患者联系、沟通工作机制,明确了医患纠纷群体事件的处置程序、处置方法、处置措施,确定了处置各岗位民警的职责、任务,并结合医患矛盾性质、规模,主动介入,超前处置,从而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做到处置工作万无一失。201348,广城镇八庙村村民王某(女、70岁)在广城镇中心卫生院就诊死于医院后,家属停尸要挟院方高额赔偿。高滩派出所迅速启动《预案》,稳控死者家属情绪,与双方进行沟通、协调,在政府、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多方努力下,经过长达12余小时的协调,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2013516,毛坝派出所成功处置了毛坝镇瓦滩村村民曾某(孕妇)在毛坝街道个体药品超市就诊后流产的医患纠纷,预防了事态扩大。

    因情施策,稳控事态。该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维稳的主力军作用,积极配合卫生、医疗部门开展医患纠纷化解工作。对那些受极少数人蛊惑和煽动而参与闹事的家属及群众,采取“案例法”方式说服教育,帮助他们分清是非,使其遵纪守法;对少数组织者、煽动者及其骨干分子,及时收集证据,采取政策攻心,法制震慑,及时强制带离现场;对可能激化矛盾,引发事件的,按照《预案》和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灵活处置,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2013459时,蒿坪镇兴隆村村民张某在兴隆村卫生室就医后导致病情加重,经送往安康中心医院抢救无效已死亡,死者家人要求村卫生室给予赔偿。公安机关迅速出警,果断处置,历经3天的政策、法律引导,双方走上了法律诉讼程序,化解了冲突。2013313,广城镇八庙村马某(3岁)在高滩镇医院就诊后死亡,其父亲马孝敏将尸体放在高滩镇医院门诊办公室闹事。高滩派出所及时调查,固定取证,受害者家属晓知以法,动之以理,耐心沟通,并与当地党委、政府、村委会、高滩卫生院共同努力,历经七天的谈判,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纠纷得到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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