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夏秋社会治安整治专刊之三十二:白河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销售假药案件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7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自秦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白河公安局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发,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作为重点,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近期,白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经过近1个月艰苦侦查,查处一起销售假药案件,为秦安行动再添新战果。

    2013827日,家住白河县茅坪镇纸坊村二组村民张某拿着两瓶六十六味帝皇丸到茅坪派出所报案称:其在茅坪大药房购买的两盒药外观一致,但药的颗粒大小不一样,且表面粗糙,怀疑所购药是假药。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民警赶赴药房进行调查,了解到一经销商周某某(男,35左右,湖北十堰人)租住白河县城关下卡子李某学出租屋,每月不定期携带药品环白河县所有乡镇大药房进行兜售。该所将立即将案情汇报给县局,白河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以副局长陈登林为组长的专案组,联合工商、药监部门对该出租屋进行检查,对周学生租住屋二楼仓库的可疑药品、保健食品、账目进行了查封、查扣,聘请审计公司对该公司账目进行审计。并通过省、市两级药监部门对查封的可疑药品、保健食品中的4种进行了技术鉴定,鉴定为假药2种,非法添加国家禁止添加的成份1种。

    经初步查明:20137月至20138月期间,陕西五合贸易有限公司法人魏某某通过电话联系从武汉、河南等地进购 六十六味帝皇丸黑金刚等保健食品和药品,通过公司业务员周某某等人销售至白河县各个药店,从中谋利。案发后公司法人魏某某潜逃在外。

    近日,专案组民警辗西安、十堰、襄樊搜寻嫌疑人,后在襄樊一招待所将魏某某抓获,经讯问,魏某某等二人对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自20137月以来一直在十堰和白河销售假冒药品。目前,魏某某等二人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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