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行动治安专刊第82期:石泉县公安局“秦安”行动治爆缉枪工作战果喜人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30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为进一步强化涉危涉爆监管力度,严防重大治安事故的发生,石泉县公安局在“秦安”行动冲刺阶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全力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危险物品,严厉打击各类涉爆涉危涉枪犯罪,成功破获多起私藏、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全县“治爆缉枪”战果频频。

一、广泛宣传,全面收缴流散社会危爆物品。201310月,“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石泉县公安局迎丰派出所按照县局部署,在辖区扎实开展枪支弹药危爆物品清查工作。一方面注重从宣传发动入手,通过走村入户加强宣传,印发《收缴非法危爆物品》宣传册300份、《缉枪治爆通告》200余份。另一方面,积极发挥村组干部以及治安宣传员的作用,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同时,鼓励大家从维护和谐稳定治安环境的大局出发,共同参与到“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当中。109日上午,石泉县迎丰镇居民组张某在看到派出所贴出的《缉枪治爆通告》后,主动打电话联系到社区民警,将其去世父亲遗留的151枚雷管和2枚猎枪子弹上缴派出所,及时消除了一起重大安全隐患。 1017日,城郊派辖区居民李某在看到《通告》后,主动向辖区派出所上缴导火线39.4米。

二、深辟线索,破获多起非法持有枪支案。“秦安”行动攻坚推进会后,我局治安部门对前期打击处理工作薄弱环节进行了再部署,通过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治爆缉枪”工作全面展开。926日,饶峰派出所民警在对涉枪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排查期间,接耳目举报称在饶峰村一组陈某家中可能藏有土火枪。接报后,民警迅速对该线索进行核实,在陈某家中查获土火枪1支,黑火药86克、金属弹丸102粒。目前,陈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移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国庆安保前夕,石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对涉枪重点区域进行排查过程中,获取辖区堡子村一组村民肖某家中私藏有土火枪的重要线索。核查中,在肖某屋内查获单管直把土火枪1支,目前,肖某已被监视居住。1020日,云雾山派出所民警在云雾山镇南沟村三组村民邓家某(男,汉族,出生于194594日)家的一间土房楼口处查获土火枪一支,土火枪全长1.2米,枪筒长1米。目前,邓家斗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刑事拘留。1023日,经饶峰派出所民警慎密摸排布控,成功抓获涉嫌私藏枪支的饶峰镇光明村二组村民陈某万,民警在其家中查获土火枪1支,火药57克、钢珠122粒,陈某万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刑事拘留。

三、严厉打击,严肃处理涉危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案件。据统计,“秦安”行动冲刺阶段以来,石泉县公安局检查民爆物品使用单位11家,清查烟花爆竹销售网点83个,查处私藏、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4起,刑事拘留4人,其中监视居住1人,移送起诉1人,收缴炸药42公斤、雷管245发,各种火药143克,导火索39.4米,各种枪弹(丸)226发(粒)。冲刺阶段中,各派出所通过广泛宣传,深辟线索,严厉打击等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成功打掉一批隐匿多年的涉枪犯罪嫌疑人,及时收缴销毁了一批数量惊人的雷管、炸药,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各类涉爆涉枪案件和事故的发生,为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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