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刑侦1号”专刊第202期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8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安康公安刑侦

“秦安.刑侦1号”专刊第202

平利县公安局

快速破获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1111,平利县公安局所队联动,快速反应,迅速破获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及时消除社会影响,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2013111110时许,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本县长安镇境内高速公路13标段一工人电话报警称:有3名修建高速公路的工人在此发生斗殴,其中两名男子致使一名男子受重伤后逃跑,受伤男子生命垂危,请求救助。接报警后,该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建忠立即发出指令,要求刑侦大队、长安派出所等部门迅速出动警力赶赴发案现场,全力抢救伤员,尽快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正在平利指导刑事技术工作的市局刑警支队技术科副科长陈才安同志也投入到了指导此案的侦破工作中。

当晚1015分许,伤者张海波(男,25岁,内蒙人)由于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平利县公安局迅速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指令城区及全县公路沿线派出所立即设卡堵截抓捕犯罪嫌疑人。在副局长万志的带领下,全体参战民警顶风冒雨,克服寒冷天气,分别在长安发案地以及城区各大宾馆、旅社、歌厅、网吧等公共场所持续近2个小时的地毯式搜索,凌晨零时许,参战民警在平利汽车站一角落将伺机乘车逃跑的犯罪嫌疑人梁海涛、郝俊明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梁海涛(男,汉族,1984530出生,住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西温庄乡)、郝俊明(男,汉族,1990525出生,住山西省武乡县石北乡)对自己持钢管殴打高速公路工人张海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201311119许,长安镇境内高速路13标段工人的梁海涛、郝俊明、张海波因同桌喝酒话不投机发生争执,酒后梁海涛伙同郝俊明各持一根螺纹钢管追上张海波击打其头部和背部致使其昏迷后逃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海涛、郝俊明已被该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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