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安康城区公安机关
防汛抗洪工作预案》的通知
(安公通字〔2014〕42号)
汉滨、高新分局,局机关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4年安康城区公安机关防汛抗洪工作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组防汛抗洪工作分方案请于2014年6月10日前报市局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安康市公安局
2014年5月26日
2014年安康城区公安机关防汛抗洪工作预案
为切实做好安康城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全力维护好汛期社会治安稳定,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城区防汛抗洪预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安机关实际,特制定本防汛抗洪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全力抢险”的原则,切实增强大局意识、隐患意识、抢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松懈思想,全力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坚决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二、组织领导
市公安局成立安康城区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
总指挥:
杨尚伟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总指挥:
邱祖满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明鸣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长
蔡逢滨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屈夏眉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 丰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雷绍明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友良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支队长
杨文浩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刘孟梅 武警支队支队长
姚 军 消防支队政委
谢贤军 汉滨分局政委
彭学军 高新分局局长
市局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杨伦任办公室主任,指挥中心全体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联系电话:(3237000、3213912)。
汉滨、高新分局要在市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城区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三、职责任务
根据公安机关担负的城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职责任务,成立抢险救援组、警戒巡逻组、案件侦破组、监所安全组、内部单位保卫(情报信息)组、消防抢险组、交通管理组、警务督察组、宣传报道组、(维稳)信息通讯组、后勤保障组、机关保卫组、机动预备组共13个组。各组成员及职责任务如下:
(一)抢险救援组
组 长:邱祖满
副组长:谢贤军 刘孟梅 姚 军
成 员:汉滨分局局机关抽调100名民警,武警、消防支队各抽调60、40名官兵,共200人。
任 务:救助、转移被洪水围困群众,处置洪水淹没、决堤等紧急情况“抢、撤、救”工作;完成指挥部交给的其它抗洪抢险救灾任务。
(二)警戒巡逻组
组 长:雷绍明
副组长:李宏团 李 林 张 祺 马少波 康厚乾
成 员:市局治安支队、特警支队、警察教育训练支队、高新分局治安部门全体民警,汉滨分局城区五所全体民警。 任 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负责金州路以西地区警戒巡逻,汉滨分局负责金州路以东地区警戒巡逻,汉滨分局江北派出所负责汉江大桥北头警戒巡逻;加强城区社会面巡逻工作,维护防汛抢险救灾期间城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各类趁灾违法犯罪活动;完成指挥部交给的其它任务。
(三)侦破案件组
组 长:周 丰
副组长:李友良 马钦珏 穆晓黎 谭 简 沙建荣 康厚乾
成 员:市局刑警支队、技侦支队、经侦支队、禁毒支队全体民警,汉滨、高新分局刑警大队全体民警。
任 务:负责侦破防汛抢险救灾期间各类刑事案件,从严从快查处各类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哄抢、抢劫公私财产及骗取救灾物资的犯罪活动。
(四)监所安全组
组 长:周 丰
副组长:任国庆 鲁 军
成 员:市局监管支队;汉滨区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戒毒所全体民警。
任 务:负责“三所”在押人员安全及生活管理,维护监所正常秩序,在紧急情况下按照指挥部的指令组织“三所”人犯的安全转移。
(五)内部单位保卫(情报信息)组
组 长:雷绍明
副组长:康 健 杨 斌 马少波 康厚乾
成 员:市局国保支队、经文保支队、汉滨分局国保大队、经文保大队全体民警,高新分局治安大队全体民警。
任 务:负责保卫防汛抢险救灾期间党政首脑机关、重点金融单位、新闻单位以及其它关系国计民生的水、电、气、化工等重点单位安全;负责中、省领导到灾区视察工作时安全保卫;收集防汛抢险救灾期间内保单位治安信息;指导内保单位、保卫目标搞好内部安全管理;负责在防汛抢险救灾期间,利用各种手段,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类线索,密切关注防汛抢险救灾期间社会动态,努力获取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和行动性的情报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六)消防抢险组
组 长:姚 军
副组长:赵明博 魏传斌
成 员: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汉滨消防大队全体官兵(抽调到抢险救援组的官兵除外)。
任 务:负责防汛抢险救灾期间全市消防安全管理,执行紧急扑救火灾任务,完成指挥部交给的其他任务。
(七)交通管理组
组 长:陈明鸣
副组长:王 鹏 沙建荣 曹俊平
成 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汉滨、高新分局交警大队全体民警。
任 务:根据城区防汛指挥部要求和本预案,制定防汛抢险救灾交通管理工作预案;维护抗洪抢险救灾期间城区交通秩序,确保受灾群众安全顺利转移;必要时按指挥部指令,对局部区域实行交通管制;负责维护中、省、市有关领导到灾区视察时道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八)警务督察组
组 长:蔡逢滨
副组长:强 林 鲁 军 杨 静
成 员: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汉滨分局督察大队全体民警。
任 务:对防汛抢险期间各部门值班备勤及各组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现场督察;严肃查处擅离职守、脱岗溜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纪行为,确保政令警令畅通。
(九)(维稳)信息通讯组
组 长:屈夏眉
副组长:杨 伦 王朝辉 邹 燕 杨 静 毛德政 黄瑞斌 郑红军 卢 文 熊 涛 刘 娟
成 员:市局指挥中心、网安支队、信访科全体民警,汉滨分局指挥中心全体民警,高新分局政办室民警。
任 务:负责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安康城区防汛指挥部联系,收集上报全市雨、汛、险情资料;及时准确传达指挥部指令,反馈各组的执行情况,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和统一指挥调度;负责防汛抢险救灾期间全市维稳情报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救灾期间指导并组织实施互联网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监控网上有害信息并依法处置,搜集、分析、研判网上敌情社情动态;负责防汛抢险救灾期间信访管理工作,负责接待、处理、协调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十)宣传报道组
组 长:杨文浩
副组长:吴友伦 邹 燕 毛 安
成 员:市局政治部宣传科,汉滨、高新分局政工(办)室宣传民警。
任 务:奔赴防汛抢险救灾第一线,随警作战,拍摄、收集整理公安机关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影像图片资料,及时报道防汛抢险救灾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民警,以弘扬正气,鼓舞斗志。
(十一)后勤保障组
组 长:屈夏眉
副组长:赵红萍 谢贤军 杨 静
成 员:市局警务保障处、基建办、汉滨分局警务保障室全体民警,高新分局政办室民警。
任 务:负责基建工地值守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后勤保障工作,及时调集抢险救灾物资、装备、车辆;负责救治抢险救灾中因公负伤民警。
(十二)机关保卫组
组 长:杨文浩
副组长:祝志强 曹建康 刘 松 刘 兵 邹 燕 杨 静
成 员:市局政治部组教科、人事科、法制支队、纪检监察室、出入境管理科全体民警,指挥中心档案室民警及汉滨、高新分局有关人员。
任 务:分别负责市局及分局机关内部安全,出现险情时,及时组织机关家属区内的人员安全撤离;组织转移机关办公重要设备、枪械弹药及档案材料。
(十三)机动预备组
组 长:刘孟梅
成 员:武警支队全体官兵(抽调到抢险救援组的官兵除外)。
任 务:根据本预案,制定武警支队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方案,并组织抢险救灾实战演练;在抗洪抢险救灾期间实行24小时集结待命,随时根据指挥部命令,紧急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事故),配合其它各组开展工作,完成指挥部交给的抢险救灾紧急任务。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警种和广大民警要充分认识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必须切实提高认识,夯实责任,严明纪律,坚决完成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任务。
2、防汛抢险救灾期间,各部门、各警种要根据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遇有重大险情发生,要及时启动预案,指挥部及全体民警立即进入临战状态。
3、全体民警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决执行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配,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防汛抢险救灾期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确需外出的,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5、及时灵通信息。防汛抢险救灾期间,全体民警手机、对讲机等通讯联络工具要保持24小时待机状态,做到随叫随到,一呼即应。要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各组对出现的险情要在第一时间内向指挥部报告,以利于正确决策,统一指挥。
五、奖惩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人民警察奖惩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在抗洪抢险救灾中忠于职守,勇于奉献,积极维护治安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功者,及时予以记功、嘉奖和表彰。对于不服从指挥命令,擅离职守、临阵脱逃,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要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警纪处分。